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一批第二次)

索引号 /2019-0000 公开目录: 财政专项资金
公开责任部门 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7-15 15:45

现将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第一批第二次)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5273521  12317


  汉阴县财政局 

2019年7月15日


汉财农〔201932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一批第二次)

农业农村局:

根据《汉阴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一批第二次)》(安财农201953号)文件,现下达你局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第一批第二次)240万元。按年初统筹整合方案,纳入统筹整合资金220万元用于县脱指部审定脱贫攻坚项目。年底列入2019年政府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剩余2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年底列入2019年政府支出分类相应功能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结算本次下达统筹整合资金220万元,该资金已经汉财农(2019)12号文件提前下达,本次只将资金归集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不再结算

二、资金公告公示。严格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细则》(脱办发〔2018〕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汉脱办发2018〕54)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资金公告公示,切实履行好项目的管理职责

三、严格资金管理。请你局要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强化资金管理,加快督促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汉脱办发201917)文件要求,及时进行报账。严禁资金被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四、剩余20万元请你局及时制订项目计划,并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督促加快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报账。

    

                                

  汉阴县财政局

                                   20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