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2019-0000 公开目录: 财政专项资金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4-13 17:30

现将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2019年4月13日至2019年4月23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5273521  12317


  汉阴县财政局 

2019年4月13日



汉财农〔201916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资金的通知

水利局:

根据《汉阴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1922号)文件,现将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资金18万元,统筹整合下达用于2019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项目资金。财政预算年底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结算该资金已经汉财农(2019)12号文件提前下达,本次只将资金归集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不再与你局结算

二、资金公告公示。严格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细则》(脱办发〔2018〕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汉脱办发2018〕54)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资金公告公示,切实履行好项目的管理职责

三、严格资金管理。请你局要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强化资金管理,加快督促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汉脱办发201917)文件要求,及时进行报账。严禁资金被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汉阴县财政局

                                   2019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