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2019-0000 公开目录: 财政专项资金
公开责任部门 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7-23 15:50

现将下达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8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5273521  12317


  汉阴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3日



汉财建字(2019)29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下达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

县交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安财建201955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安财建201966号)和县发改局《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汉发改字〔201919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750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我县涧池镇马鞍桥村至东风村道路建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750万元纳入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纳入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请严格按照县脱指部和县发改局下达的项目计划统筹安排使用。

二、请严格执行县政府《汉阴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汉政发201715号)和县脱指办《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汉脱办发201917号)文件规定,健全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决算审查,严格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和审定的实施方案实施项目,专款专用。严禁超规模建设,不得形成新的债务。

    三、请严格按照四制,即法人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范项目建设,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严禁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建设过程中请及时报送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建成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依据审计结论组织财政报账,并应将形成的固定资产按要求进行固定资产转固工作,落实管护责任。

四、年终经济分类科目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

五、请严格按照汉脱办发201817号、201854号文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汉阴县财政局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汉阴县扶贫开发局

                    201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