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关于下达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19-0000 | 公开目录: | 财政专项资金 |
公开责任部门 | 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7月2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7-23 15:50 |
现将下达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8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5273521 12317
汉阴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3日
汉财建字(2019)29号
汉 阴 县 财 政 局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汉 阴 县 扶 贫 开 发 局
关于下达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
县交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安财建〔2019〕55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安财建〔2019〕66号)和县发改局《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汉发改字〔2019〕19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750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我县涧池镇马鞍桥村至东风村道路建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750万元纳入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纳入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请严格按照县脱指部和县发改局下达的项目计划统筹安排使用。
二、请严格执行县政府《汉阴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汉政发〔2017〕15号)和县脱指办《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汉脱办发〔2019〕17号)文件规定,健全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决算审查,严格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和审定的实施方案实施项目,专款专用。严禁超规模建设,不得形成新的债务。
三、请严格按照“四制”,即法人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范项目建设,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严禁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建设过程中请及时报送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建成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依据审计结论组织财政报账,并应将形成的固定资产按要求进行固定资产转固工作,落实管护责任。
四、年终经济分类科目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
五、请严格按照汉脱办发〔2018〕17号、〔2018〕54号文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汉阴县财政局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汉阴县扶贫开发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