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信访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 /2019-0000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镇各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8-26 09:17 |
汉阴县信访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
2、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人民群众向县委、县政府、人大的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3、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向同级和下级单位交办有关信访案件。
4、承担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5、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办理信访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办理情况。
6、督办、协调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处理跨乡镇、部门和单位之间重要信访问题,组织调查处理信访老户问题和信访疑难案件,参与查处不宜于向下交办的信访案件。
7、管理信访档案、负责信访统计,并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提供有关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服务。
8、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建议。
9、负责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抽调信访接待大厅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11、承担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信访局大力指导下,我县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畅通信访渠道,规范网上信访基础业务,扎实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活动,助力脱贫攻坚,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受理交办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87 件,及时受理率 100%,按期办结率 99.8%,群众参评率 63.32%,对信访机构满意率 98.73%,对有权处理机关满意99.15%。完成上级和本级交办攻坚战案件 45 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 100%,化解 25 件,化解率 56%。其中:落实县级领导包抓推动 39 件全部办结,办结率 100%,化解 19 件,化解率 49%(国家局交办 1 件当事人吴枝巧已刑事拘留;省交办 4 件全部办结和化解,办结率和化解率均达到 100%;市交办 7 件化解 5 件,化解率71.4%;县排查交办 28 件化解 10 件,化解率 35.7%),县信联办网上信访系统交办 6 件,办结率、化解率均达到 100%。
1、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一村一代理”,让信访渠道更畅通。今年以来,我县在建立县级网上投诉代理机制基础上,在镇、村推广“一村一代理”模式,发挥“三线人员”在信访工作的政策宣传员、信息收集员、矛盾调解员作用,推动群众诉求代理服务向纵深发展。县镇村共代理群众网上投诉 987 件,对代理信访事项做到即时登记、当日交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做到群众诉求有处说、困难有人管、进展有人督、结果有人问。对网上受理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参评率、群众满意率和网上投诉占比实行月考核通报制度,修订台了《信访工作和考核办法》,下发了《关于切实规范做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运用工作的紧急通知》,4 月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共 140 余人次集中培训。10 月分别组织各镇、各部门业务骨干到县局对新的网上信访系统轮训 8 批次 60 余人次,全县网上信访系统基础业务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信访主渠道的作用初步显现;全年登记来访、来信、网上投诉和领导信箱 1047 件,受理转送交办 987 件,不予受理 60 件,办理中、省、市转交件 181件,同比上升 34.1%,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达 100%,群众满意率 97.2%;县级转交 814 件,同比下降 4.8%,及时受理率 100%,按期办结率 99.7%,群众满意率 99.7%。与此同时,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我县共接待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19 件次,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19 件次,其中,导入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 7 件次;对长期进京上访人员蒋某才、非正常上访人员石某树,东辉珠宝受损群体部分围门堵路、严重阻扰办公等过激行为,将双胞胎儿子长时间遗弃在信访接待大厅的周某某等当事人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予以行政拘留,对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对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不扎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当事人严肃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先后对发生进京非访、信息上报不实的涧池镇、漩涡镇、城关镇、观音河镇进行通报,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全年因信访被追责问责 23 人次,其中,科级领导干部 14 人次,一般干部 4 人次,村干部 5 人次;通过以上工作,2018 年,群众到县走670 批次 800 人次,同比批次上升 9.3%,人数下降 32.5%;办理群众来信 117 件次,同比件次下降 46.3%。群众赴中、省、市越级上访 80 人次,同比下降 25.2%。进京上访登记 20 人次,同比降低25.9%,其中:进京非访 5 人次(有 4 人次未在网上系统登记),进京集体访 2 批 10 人次;到省上访 30 人次,同比上升 11.1%,无赴省集体访;到市上访 26 人次,同比下降 50.9%,无到市集体访。全年收到复查申请 25 件,经审查受理 4 件,不予受理 17 件,出具审查意见书 7 份。
(二)“两评议,三融合”,推动矛盾攻坚战深入开展。我县最早在全市开展信访听证工作,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将听证评议和道德评议结合起来,实现德治、法治、自治的有机融合,即“两评议,三融合”,在听证员组成上,坚持“5+X”模式的基础上,做大“X”:选择当地德高望重、通情达理、熟悉政策的家族长者、乡贤能人、退休干部和群众代表广泛参与,让部门讲政策、律师说法、代表说情、群众评理,让信访当事人在事实依据、政策法规、道德舆论面前进行对比,自辨是非曲直,把听证评议开到村部、开到田间地头,最大限度发挥听证评议在化解信访积案中的“助推器”和“催化剂”作用,全年结合攻坚战交办案件,共召开听证会 15 场次,蒋孝财、乔贡平等 4 件攻坚战案得以彻底化解,取得了明显实效。在积案化解工作中,坚持领导带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县委书记周永鑫、县长刘飞霞多次在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大厅接待上访群众,阅批群众来信,过问市县长信箱的办理工作和网上信访系统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全年县级领导阅批群众来信 61 件次,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 196 人次,协调解决信访问题 130 件次,县级党政领导包抓推动疑难信访案件 39 件,化解 19件。县委书记周永鑫对包抓的陈前宝案,先后 3 次召开专题会,研究确定化解方案,2 次到实地督促方案落实情况,并与信访人及时沟通;县长刘飞霞负责包抓的石先保、沈继贵案,组织县镇两级到现场,听取信访人意见,优化解决方案,其他各包抓领导都主动带案下访;省交办王宝山反映御景龙城 7 号楼不能按期交房的信访问题,县委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和住建部门到市积极协调督促落实,组织召开协调会 5 次、专题会 4 次、业主代表沟通会 7 次督促工程进度,拆借筹资 3200 余万元,每周倒排工期,月底前工程顺利完工并交房;各级各部门把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活动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攻坚战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要求,突出了重点,细化了任务,对房地产 8 个等重点领域、涉军等 5 个重点群体及 32 件重点问题和人员明确了包抓领导和责任单位;活动期间,印发攻坚战周通报专刊 6期,向责任单位印发预警督办函 8 份,向包抓领导下发报告预警5 份,4 次召开推进会,印发了《关于局科级领导联系推进重点案件化解工作的通知》,活动期间深入 10 个镇、4 个部门开展实地督查 2 轮次、20 余场次,召开专题协调会 15 场次,化解长期进京访案 9 件,占已化解案件 39%,其中方明涛、御景龙城 7 号楼两起进京集体访彻底化解,整体案件化解高效有力;整个活动过程中,严格做到“八个必须”:事实调查必须清楚、印证资料必须完善、分析定性必须准确、法规政策必须恰当、处理意见必须得当、文字逻辑必须严密、审核把关必须严格、文书送达必须到位,确保每件案件办理质量高、过得硬,经得起上级和历史的检验。通过以上工作,起到了定纷止争的作用,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减少了积案存量。
(三)、“四个凡是”,助力脱贫攻坚。围绕脱贫攻坚大局立足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效率意识,紧盯脱贫攻坚信访问题,坚持做到“四个凡是”:凡是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信访问题,都是头等大事,及时受理、交办、督办,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六个一”的工作措施;凡是受理的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坚决一督到底,通过“电话催、网上督、实地查”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凡是群众对处理意见不服的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调查处理到位,让群众对扶贫政策吃透弄懂,对处理意见心服口服;凡是久拖不决的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和挂牌督办,推进问题化解,实现了脱贫攻坚领域信访事项存量下降,增量减少的目标。全年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1533”战略布局和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及时收集、分析、研判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召开信访联席会、部门协调会或专题办公会,研究御景龙城 7 号楼、民办教师群体、涉军群体、农民工群体等重点群体和重点人的化解稳控措施,主动担当,牵头参与东辉珠宝、将鹏山等两起非法集资受损群众的接待疏导教育等工作,积极做好重点时期和重大活动的维稳安保。积极参与本县组织召开的中省检查、巡视及各类重大活动信访维稳安保活动,全面实现到会“零上访”,力保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发挥“信息采集中心”作用。全年共排查交办重点人 272 人,重点群体个;对有可能出现越级上访的及时向责任单位发布预警函,并及时跟踪督办后期化解和稳控责任落实情况,全年共向县委、县政府上报重要信访信息 8 份,发布预警函 15 份;发挥“综合协调督办”作用。根据阶段性安排,在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期间,派专门工作组到驻地接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243 件次,印发省委巡视组信访专报 7 期,交办各类信访件 139 件,强化督促督办,现办结 135件,办结率 97.1%。坚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队伍学习党的系列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信访干部新时期为民服务宗旨和爱岗敬业观念,认真落实领导班子 “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不定期对典型案例组织学习,做到每会必讲,加强日常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确保各项信访业务工作扎实开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县镇村加大了信访接待场所改造和便民硬件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日常接待工作力量,解决了机改后信访工作体制不足的问题。通过以上工作,为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所属二级决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共有1个,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汉阴县信访局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总收入245.50万元,比2017年185.46万元,增加60.04万元,同比增加32.3%。2018年总支出197.41万元,比2017年184.26万元,增加13.15万元,同比增加7.1%。收入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因信访接待场所维修改造工程追加了预算,故增加了收入和支出。
2、2018年度总收入245.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97万元,其他收入2.53万元(县人社局拨付大学生见习岗位生活补贴)。
3、2018年总支出197.41万元,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0万元,项目支出10.1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42.97万元,比2017年183.38万元,增加59.59万元,同比增加32.5%。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94.87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82.18万元,同比增加6.9%。收入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因信访接待场所维修改造工程追加了预算,故增加了收入和支出。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8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29万元,项目支出7.5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8.8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8.42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0.81万元,本单位无保留公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是日常公务租用县公车服务中心车费用,公务接待费0.20万元,接待21人次。“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51万元,减少34%。其中:公务接待费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50万元,减少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租车费同公车服务中心结算至2018年10月份,2018年10至12月租用公车费用还未支付.
2、2018年培训费支出0.59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 7.8%,主要原因进行了信访工作基础业务培训。
3、2018年会议费支出0.26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0.38万元,减少 59%,主要原因召开了全县信访工作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2.9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58.42万元,2017年支出49.51万元,同比增加8.91万元,增加17.9%。增加主要原因:办公设备购置增加,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上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3.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64.36万元(公车于2016年车改上缴,已进行账务处理),其中:通用设备39.8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98万元,专用设备0.19万元,房屋及构筑物21.3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