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2019-0000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8-27 18:42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全县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承担食品药品、质量、商标、广告、名牌、计量、标准化、个私企业等监管,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等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计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监管管理工作。牵头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县各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督管理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牵头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活动。

(四)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有关价格监督检查和依据授权负责反垄断调查及统执法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贯彻执行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监督管理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承担县级地方标准立项、制定、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受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联盟标准的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 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 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药品生产、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经营使用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

        (十五)负责组 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促市场主体迅速发展。一是大力推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推行企业“微信办照”,个体户和农民专业合作“身份证办照”,推行最多跑一次、零跑路、妈妈式服务、预约服务、容缺受理等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多次组织召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开办行动工作中的问题。把公安、行政审批、税务、人行、市场监管等部门涉及企业开办和注销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减少了办事环节、办事时间、费用和材料数,将办事环节从4.9降到1.3,办理时间从3.25天降到0.5天,费用从192元降至2019年的零费用企业登记材料数从18.5件降到8.6件。三是出台了《关于提升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十条举措的实施意见》,全面扶持市场主体,提高企业满意度,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了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截止2018年12月底,新增市场主体3072户,同比增长46.6%。其中,新登记企业739户,同比增长50.8%;新登记个体户2220户,同比增长46.4%。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6412家,企业总数达到2857家。

(二)立足质量提升,推进商标品牌建设。一是强化计量检定与认证认可。对企业所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实行首次备案承诺,全县52家企业签订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备案承诺书》;创建了3家诚信计量经营示范单位;定期开展计量免费检定日活动,全年完成计量器具检定共计1269台(件)。二是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积极指导全县工业企业进行“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标志公示,共有38家企业累计上报75项标准;积极申报了汉阴县堰坪村美丽乡村标准化项目建设,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三是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稳步开展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11家发布了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完成了全市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目前已经通过了市政府对我县质量工作考核,反馈情况良好,仍处于全市第一方阵。通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县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6.2%。四是全面推进品牌建设。积极推进富硒专用标志的使用推行工作,2018年度培育2款,其中1款产品获富硒标志认证;2018我县新增“陕西省名牌产品”5款,新增安康市特色品牌1款。

(三)以创促管,推动食药安全监管常态化。一是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出台了《创建方案》,制定我县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加大对镇村和企业的创建指导。截止2018年底,已有6个镇、44个村、社区和单位通过了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命名,平梁市场监管所被命名为省级标准化示范所。二是积极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申证、换证工作,全年新获食品生产企业2家,换证4家,变更2家;新办食品小作坊3家。三是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对全县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签订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40份,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40份;加强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对114户学校食堂实施了电子远程监管,现已接通73户,确保学校师生用餐安全;按照“监管区域无盲区、监管品种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层”的整体要求,推行“网格化”监管,对辖区内的5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开展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肉制品、婴幼儿奶粉等专项整治24次;对69户食品类网售商户进行了专项整治,共处置6起,责令整改5起,有效地净化了网络销售环境,保护了电子商户和消费者的利益;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和敬老院食堂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了“一老一小”群体饮食安全;持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无证经营药品、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等行动。四是强化食药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安排部署了秋季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督查工作,发布了夏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和消费警示,确保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认真做好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监测工作,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17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2份;开展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室内推演活动,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水平。五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全年共完成食品安全抽检256份,其中完成“三小”抽检129份,抽检合格率97.7%,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127份,抽检合格率98.4%,同时还对全县富硒食品产业进行了行业性评价性抽检,共抽检9个批次,合格率100%;完成药品抽检65份,快检25份,合格率100%。六是加强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签订了防控责任书172份,张贴公告100份,宣传资料362份,严格落实了餐厨废弃物消纳去向台账和泔水处置措施。七是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20余次,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下达整改通知书43份,督促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器85台,开展秦岭生态餐饮整治3次,取缔水源地农家乐17家。八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顺向可追、逆向可溯、风险可控。截至目前,共有18家企业19个品种已实现了原料、生产批次“二维码”追溯。与教体局联合打造“学校食安智慧监管”共有32家学校和幼儿园纳入了远程视频监管平台,提高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九是加大查办食品药品案件力度。全年查办食品药品案件81件,结案率100%,罚款90余万元。全年无IV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消除特设安全隐患。一是积极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度,对20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00余台件的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巡查,与使用单位签订《汉阴县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承诺书》。二是强化日常巡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定期检验,全县特种设备定检率、注册登记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四是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3份,查封违规安装、违法使用设备20台,完成整改隐患50处,督促我县两家气瓶充装单位按时如期完成了气瓶信息化管理任务,规范充装行为,对1家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了督促整改。三是提高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应急和液化石油气泄漏应急演练,提高了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四是在“3.15”、“安全月”、“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五进”等活动中,集中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5次,出动宣传人员15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年无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发生。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开展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双随机系统抽取的132户企业顺利完成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全部录入了主体监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是落实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崔报各类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2000余次,企业年报率达到97.67%;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2.95% 。三是严格异常名录管理,强化企业信用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将未按时年报、未公示有关信息公示、信息弄虚作假和无法联系的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四是组织开展了农资、建材、家用电器、成品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10余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286批次产品,立案查处86起,罚没款93余万元。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六)强化消费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妥善处理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今年共接消费者来信、来电、上门投诉举报168件,处理 168件,已办结 168起,处理率100%。二是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主动上门对接,指导经营者完成申报并查漏补缺,截至目前,共有15家经营户正在进行申报。三是全方位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精心组织315宣传活动,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2000余份,纪念品1000余件。通过汉阴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号,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发布消费预警信息18条。

(七)结合扫黑除恶,规范市场秩序。一是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全面排查辖区内涉黑、涉恶、涉乱等问题线索,建立了《扫黑除恶线索排查登记簿》和《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登记簿》。二是积极开展打击传销、打击会销非法行为。针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13家东望集团国学汉阴课堂拉人头涉嫌传销活动,联合县公安局对无照经营的13家东望集团国学汉阴课堂进行了查封取缔;对涉嫌拉人头从事传销活动的汉阴绿叶生活馆进行立案调查;对汉阴红瑞乐邦涉嫌骗取中老年人钱财从事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成立了专案组进行立案调查;查处了“权健”保健养生店4家;共开展打击传销会销行动20余场次,保障了以老年人为主的消费者利益,一批非法保健品案件正在查办当中。三是重拳打击非法集资。对汉阴县蒲溪镇普惠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19.9万元、汉阴县涧池镇普惠农民专业合作社16万元全部清退。

(八)狠抓落实,完成经济指标任务。一是持续发力,培育“规上、限上”企业。2018年我局规上工业产业值累计完成数额为62998万元,超额完成998万元,限上商贸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500.6万元,超额完成100.6万元。培育4户限上商贸企业,3户申报成功。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成招商引资6000万元和2个项目策划包装任务,完成了固定资产投资(工业)3000万元任务。

(九)加大执法办案度,维护市场公平稳定。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00件,结案96件,收缴罚没款110万元。

(十)完成盐业体制改革,加强食盐市场监管。一是认真落实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汉阴县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理顺食盐安全监管体制。二是依法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在盐业改革过渡期我县盐业市场食盐质量安全、盐业市场稳定有序。全年共出动食盐市场检查整治280余人次,检查零售商及超市400余家,食盐经营商户95余家,集中用餐单位460余家,有效的净化了我县食盐市场,确保了消费者的食盐安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员63人,其中行政45人,事业18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46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256.42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为1138.59万元,其他收入27.7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为90.05万元。较2017年度收入总计1066.38元,增加18%;较2017年度一般财政拨款收入1018.83万元,12%;较2017年年初结余89.17万元,增加1%。

2018年度支出总计1222.42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支出1168.22万元,其他资金支出54.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4万元。较2017年度支出总计1165.51万元增加了5 %,较2017年一般财政拨款支出1031.1万元增加13%;较2017年度年末结余90.05万元减少 67%。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县财政对我局重点工作经费预算增加;三是省市专项工作经费较往年有所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66.37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为1138.59万元,其他收入27.7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为90.05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122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04万元,项目支出252.3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4万元。

1)2018年度基本支出总计970.04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6.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23万元。

2)2018年度项目支出总计252.38万元,主要是我局为了完成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资产购置、房屋维修等专项工作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8.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62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34万元,其中项目结余为3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8.5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3.63万元。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8.83万元,增加12%2017年年初结余75.91万元,减少16%。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2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4万元。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1万元增加13%,较2017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71万元增加103%。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县财政对我局重点工作经费预算增加;三是省市专项工作经费较往年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84万元,项目支出216.38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8.31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03.3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951.84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28.58万元,执法办突如其来专项5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7.88万元;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事务25万元,包括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5万元,认证认可监督管理20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92万元,其中: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9.92万元,包括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9.92万元。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99万元,其中:物资事务9.99万元,包括其他物资事务支出9.9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合计95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4.64万元,公用经费147.2万元。

人员经费804.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6.6万元,为财政统发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42.66万元、津贴补贴191.71万元、奖金129.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04万元,为财政统发离休人员工资4.47万元、抚恤金56.45万元、遗属补助2.82万元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7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147.2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我为局机关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22.78万元,印刷费0.94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73.07万元,邮电费3.81万元,差旅费5.3万元,维修费0.4万元,会议费0.63万元,公务接待费2.13万元,被装购置费12.82万元,劳务费2.11万元,工会经费18.22万元,福利费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0.26万元,比预算减少0.74万元,减少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支出总计20.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3万元,较2017年度18.79万元增加1.47万元,增加8%,增加原因:我局2018年下乡扶贫工作公务用车费用增加;公务接待比上年有所减少,是省市局来人接待减少。

1)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全年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18.13万元。截止2018年底,我局保留有执法车辆3辆,检测中心有2辆专业用车,省药监局2018年10月又配备一辆食品检测车1辆,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较2017年公车运行维修护16.41万元增加10%。增加原因:一是车辆增加1辆,费用支出较上年相应增加1.72万元;二是我局加大执法力度,外出检查用车次数增加;三是脱贫攻坚工作下乡用车次数增加,车辆费用加大。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共26批次,共213人次,较2017年度2.38万元减少11%。公务接待比上年有所减少,是省市局来人接待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培训费支出3.31万元,较2017年度 0.67万元,增加了394%。增加原因:本年度省市培训次数增加,局机关业务培训次数也增加,所以相应费用有所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会议费支出3.69万元,较2017年度0.3万元增加3.39万元,增加110%。增加原因:本年度各类业务工作会议增加,相应会议费用加大。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8年涉及绩效管理考核的项目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运行专项经费30万元、食品、药品、重点商品抽验专项经费30万元。我局高度重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机关各股室全程参与,对照部门预算和项目实施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偏,强化绩效目标,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本部门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运行专项、食品、药品、重点商品抽验专项两个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年初预算到位率100%,全年执行率100%。

2018年度我局扎实开展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全年共完成食品安全抽检256份,其中完成“三小”抽检129份,抽检合格率97.7%,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127份,抽检合格率98.4%,同时还对全县富硒食品产业进行了行业性评价性抽检,共抽检9个批次,合格率100%;完成药品抽检65份,快检25份,合格率100%。组织开展了农资、建材、家用电器、成品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10余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286批次产品

将执法办案作为落实监管职责、树立工作权威、推动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发挥“三局合一”的体制优势、组织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加大执法办案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全面应用信息化执法设备,推动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全年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立案81件,结案100%,收缴罚没款90余万元。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老百姓的流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需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4.6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62万元。较2017年965.76万元减少0.3万元,减少1%。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收入和支出方面退休人员工资纳入人社局基金管理;二是我局加强厉行节约,经费支出相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1万元,其中货物13.63万元,工程9.1万元,服务2.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8年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8、执法办案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18部门决算公开样表(市场监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