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阴县纪委监委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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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8-27 18:00

中共汉阴县纪委监委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中共汉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由中共汉阴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汉阴县监察委员会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县纪委和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纪委和县委负责。同时,县监委对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察委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县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厦行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留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4.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8.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调查全县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监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10.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1.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12.领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组织部门对委机关、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县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部门纪委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察、任免;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3.承办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机构设置

汉阴县纪委监委机关含内设11个机构和汉阴县委巡察办公室。其中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第一年。这一年,县委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取得了管党治党新成效。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和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大局,聚焦聚力中心任务,忠诚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治理,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倡廉,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显著成效。

(一)狠抓理论武装,牢牢站稳政治立场。

(二)持续传导压力,有效夯实两个责任。

(三)严格按图施工,稳妥推进改革试点。

(四)助力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五)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强化监督执纪。

(六)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七)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提升工作质量。

(八)坚持严管厚爱,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中共汉阴县纪委监委和中共汉阴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决算。无二级决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汉阴县纪委监委

2

中共汉阴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63人,其中行政60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868.82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192.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92.0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办公、办案用房改造,新购执勤执纪用车一辆,以及新购置办公家具及设备。

本年度支出93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53万元,项目支出92.32万元,较上年增加231.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办公、办案用房改造,新购执勤执纪用车一辆,以及新购置办公家具及设备。年末结转和结余6.83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总收入86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8.02万元,其他收入0.8万元,为县总工会拨付创建五星级职工之家奖励补助。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总支出935.8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843.53万元,主要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647.26万元,公用经费196.27万元;(2)项目支出92.32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新购置办公家具及设备。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8.02万元,比上年增加192.03万元,上升22.60%,财政拨款支出935.85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231.93万元,上升24.78%。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办案用房改造,新购执勤执纪用车一辆,以及新购置办公家具及设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7.26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96.2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3.5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47.2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96.2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3.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7万元,较上年增加16.90万元,增长率92.19%,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汉阴县监委,执纪监察业务量增加,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汉阴县监委,新增内设机构,县纪委监委购置执法执勤车1台。公务用车购置费13.78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7万元,较上年增加4.41万元,增长率68.59%,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增加,加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业务量增大,车辆使用频次多,增加了车辆运行成本,公务运行费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接待55批次,380人次,支出3.38万元,较上年减少1.29万元,减少率27.62%,控制接待活动,减少费用发生。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4.21万元,较上年增加4.21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业务培训次数较上年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支出1.99万元,较上年减少2.62万元,减少率56.80%,原因是减少压缩会议召开。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8.0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公用经费支出196.27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196.27万元。较上年增加47.62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的完成,人员增加,同时随着案件数量增加对公用经费的使用也随之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9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2.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