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民政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2019-0000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8-28 08:35

汉阴县民政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汉阴县民政局为主管全县社会民政事务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工作规章制度,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做好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建设,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革命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和全县退役士兵、专业士官、复员干部等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

民政局机构设置情况:局机关内设行政股(办)室4个:行政股、救灾和救助管理股、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优抚股(双拥办)。下属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2个:汉阴县社会救助中心、汉阴县中心敬老院(含县福利院,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下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4个:汉阴县陵园管理所、汉阴县龙双区域敬老院、汉阴县涧永区域敬老院、汉阴县蒲溪区域敬老院。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常规工作稳步推进

1.兜底保障工作迈出新步伐。一是农村低保退出10192273人,批准纳入认定低保贫困户7051738人,农村低保保障537811056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935.9万元,落实好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政策,累计发放分类施保金175万元。二是批准纳入认定五保供养对象410419人,现有农村五保供养37443821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费2156.13万元三是执行医疗救助政策,资助参合和发放医疗救助19757人次1304.3万元,及时有效遏制了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四是全年下拨临时救助资金764.3万元,切实发挥了救急难作用。四是全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47294982人,累计发放资金559.92万元。

2.双拥优抚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落实优抚各项政策。全年发放1252.135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96万余元;为优抚对象缴纳参合基金41.5万元,实施医疗救助50万元。二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发放2017年退役士兵98人一次性经济补助323万余元,发放51名退役士兵职业培训经济补助23.46万元。接收2018年退役士兵75人,将其中2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安置到位,并解决了1名转业士官安置遗留问题。三是扎实开展双拥工作。全年为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6万元;为驻汉部队发放慰问金8万元,发放随军家属生活补助106900元。四是启动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今年,依托同济医养中心对我县18名退伍军人进行了为期10天的短期疗养,获得疗养对象的一致好评。五是启动建设县光荣院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设计等工作。六是我县成立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吸引优秀人才投向国防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新成立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地点在我局院内,暂时与我局合署办公,待机构改革时统筹调剂工作场所。

3.防灾减灾工作稳步实施。一是下拨2018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13万元,对遭受自然灾害的贫困户、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等缺资金、缺劳动力的困难群体给予重点救助。二是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储备了棉被、米面油、救灾折叠床、应急铲、救生衣等救灾应急物资到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同时与全县多个超市和供货商签订应急物资供货协议,以保障救灾生活物资充足。

4.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提升。一是完成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汇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脱贫办联合举办了全县村“两委”换届后新任职村干部暨脱贫攻坚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指导各镇新建2处镇级和108处村级公开公示栏,对新制作公示栏的镇村下拨补助资金12余万元。三是大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照“试点先行、及时总结、全面展开、逐步完善”的原则,将全县9个城镇社区和141个行政村全部设置了网格化管理划分图,网格化率达100%四是积极推行“三线两化一平台”基层治理模式。在一期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工作计划及需求,经县委领导同意,启动了二期项目开发。目前,已完成该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招标和系统开发总量的60%工作量。

5.社会事务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77人次,帮5名外流人员成功寻亲,为4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户籍。二是改善孤儿生存状况,建立和完善孤儿长效救助机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84.08万元。三是顺利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并通过国家级验收,目前正在积极启动地名志编撰工作;按时完成县级边界联检、乡级界线变更及编制行政区划图的审核上报工作。四是办理结婚登记2245对、离婚登记666对、补办登记270对、补发结婚证363对;办理收养登记9名。五是登记在册的民办非企业12个,登记社会团体登记27个。六是办理火化证109个,发放丧葬补助8916.8万元。七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障了宗教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指导汉阴县天主教堂成功创建了第四届安康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二)亮点工作

1.养护一体化优化了养老服务。为彻底改善供养服务条件,县民政局积极争取省市民政部门项目支持100万元的基础上,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设备现代化”的标准,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护理设施改造试点工作,先后投资350余万元在蒲双区域敬老院与县中心敬老院启动建设特困供养人员养护中心。按失能人员12与半失能人员13的比例培训配备护理人员,全面提升养护中心基础护理、医疗健康及生活照料等服务水平,使特困供养人员真正享受到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的“双重保障”“一站式”服务。蒲双区域敬老院养护中心与县中心敬老院养护中心分别于去年6月份、9月投入运营,现入住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62人。2018年计划再投资500余万元在县龙双区域敬老院改扩建一处特困供养人员养护中心,目前该项目正在申请项目报建。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将我县推行“推行养护一体化特困人员供养”的典型案例印发,在全省进行推广学习。

2.“爱心超市”在全县贫困村实现全覆盖。按照市脱贫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心超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民政局及时会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心超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服务对象、建设标准、运营方式、工作要求做了详细的安排,并对“爱心超市”标识牌、爱心积分卡、积分卡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制度、积分评定标准、积分流程兑换制定了统一样式和标准。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爱心超市”106家,覆盖全县10个镇77个贫困村。后续还将集合多方资源,力争实现“爱心超市”在全县行政村全覆盖。

    3.创新出台《汉阴县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经尝试调研,创新出台了汉阴县《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待安置退役士兵部队回乡后,由县安置办统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和实习。县安置办对退役士兵参加岗前培训和实习的时长和效果实行量化打分,安置工作时,根据部队量化打分和县安置办量化打分总和,综合培训实习期间表现和技能特长进行排序定岗。该《办法》的实行,彻底解决了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脱离组织管理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安置程序,提升了退役士兵工作技能和入岗适应能力,实现了退役士兵从部队服役转入地方工作的有效对接。

4.启动敬老院“公建民营”试点。为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今年517日,汉阴将龙双区域敬老院确定为“公建民营”试点,购买社会化运营服务,将试点单位打造成全市一流、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标杆性“医养结合”试点。该项目的签约是我县探索敬老院创新改革的新举措,开创了我县养老服务“公建民营”新模式,为全县养老产业的发展探索出了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局机关;下属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2个:汉阴县社会救助中心、汉阴县中心敬老院(含县福利院,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下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4个:汉阴县陵园管理所、汉阴县龙双区域敬老院、汉阴县涧永区域敬老院、汉阴县蒲溪区域敬老院。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汉阴县民政局机关

科级行政单位

2

汉阴县社会救助中心

副科级事业单位

3

汉阴县中心敬老院

副科级事业单位

4

汉阴县陵园管理所

事业单位

5

汉阴县龙双区域敬老院

事业单位

6

汉阴县涧永区域敬老院

事业单位

7

汉阴县蒲双区域敬老院

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民政局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在职人员31名,其中行政编制10人,机关工人1人。事业编制20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29人,遗属3人,伤残军人3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支总体情况比上年大幅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民生项目的投入。

2、本年收入合计17177.99万元,相比上年增加9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29.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34.57万元,其他收入813.43万元。上年结转226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17万元)。

3、本年支出合计16877.85万元,相比上年增加848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925.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68.07万元。结转下年252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4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83.49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财政拨款收入16364.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21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民生项目的投入。财政拨款支出16283.5万元比上年增加7885.4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民生项目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15.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95.60万元,项目支出15419.83万元。

行政运行支出495.60万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52.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3.46万元,办公费7.36万元、印刷费0.23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4.63万元、邮电费2.28万元、租赁费0.97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3.15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工会经费7.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7万元、其他交通费9.87万元。

 

项目支出15434.39万元。支出如下:

拥军优属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军部队、武警、消防、人武部及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和双拥创建工作。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35万元,用于汉阴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71.17万元,用于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和农村社区建设补助。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41.96万元,用于婚姻档案规范化管理、三线两化一平台项目建设、县老年公寓建设等。

抚恤支出3515.3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用伤残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退役安置支出256.2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用于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培训。

社会福利支出45.69万元,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规范殡葬补助及农村供养机构运转及维修改造。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559.92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032.8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5.4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3.16万元,县级配套医疗救助资金及发放重度精神残疾人的护理补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人员经费支出452.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3.46万元,其中办公费7.36万元、印刷费0.23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4.63万元、邮电费2.28万元、租赁费0.97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3.15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工会经费7.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7万元、其他交通费9.8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上年结转317万元,本年收入434.57万元,本年支出368.08万元,结转下年,383.49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建设补助、农村幸福院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特困大学新生救助资金、福利院临聘人员及运转经费等项目。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7万元(单位无车辆,工作需要租用公务用车一辆)、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3.16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公务接待支出1.15万元,接待13次、接待人数78人,比上年减少1.85万元。

2、培训费支出3.16万元,用于我局在职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0.6万元,用于召开全县民政工作及业务培训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34.3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及到民政业务费支出的在民政专项业务费支出,相应就减少了机关运转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81.7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197.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36万元。本部门政府采购全部和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民政局固定资产166.8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6.3769万元;通用设备51.9254万元;图书、档案0.119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8.309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