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9-0076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5-10 10:5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就殡葬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和中、省、市《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精神,现就扎实做好我县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摸排,基本掌握滥占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情况,进一步巩固公墓管理及殡葬服务市场整治成果。在此基础上,推动源头治理,补齐民生短板,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二、摸排范围

  (一)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

  (二)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及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对大墓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规定: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

  (三)对2018年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各类公墓设施内建造超规定标准墓位及其附属构筑物,墓位出售(租)实施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牟利,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涉及殡葬领域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投诉举报久拖不决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9年5月10日前)。各镇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摸排方案,明确和细化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摸排工作。

  (二)全面摸底排查(2019年5月11日至5月20日)。对各类违建墓地情况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载明所处位置、建造主体、时间、规模、占地、使用等基本情况。摸排结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签字确认。对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重点内容,要逐一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时限。各镇的摸排情况详细统计表由各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县级各有关部门并报送县民政局备案。2019年5月20日前,县民政局将摸排情况、“回头看”情况汇总后报送市民政局。

  (三)实地督促检查(2019年5月下旬)。专项摸排期间,县级各有关部门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镇、各部门专项摸排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和县政府反馈。对虚报、瞒报摸排结果,情节严重的,严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镇、部门主体责任及主要责任人的直接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文旅广电、市场监管、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摸排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镇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协调机构,确保组织实施、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等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县民政局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牵头抓总,做好专项摸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整治“回头看”等工作。县委统战部要负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情况。县发改局负责检查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县公安局要依法查处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并协助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协同摸排违法占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等情况。县住建局要加强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违规建墓等情况摸排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要协同摸排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要协助相关部门摸排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县文旅广电局要负责摸排旅游景区内违规建墓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规建墓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要摸排检查殡葬领域价格违法情况、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情况。县林业局要摸排毁坏林地违规建墓情况。

  (三)多措并举,确保摸排效果。要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对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大墓活人墓、规模大小、是否处于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是否在原有基础上扩建并石化硬化、是否为应当火化遗体土葬的、破坏耕地植被程度、建造时当地是否已有公益性安葬设施、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等情况,都要认真仔细加以区分登记,为下一步分类整治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墓设施内的超标准墓位,特别是2018年专项整治后仍新建的,要责令公墓单位立即予以拆除;对其他仍未整改到位的,要倒排时限、责任到人、责令务必按期完成,严禁久拖不决、整而不治、治而无果。

  (四)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摸排工作的政策解读,工作中不主动宣传,不制造舆论热点,但要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贏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摸排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五)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摸排和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围绕殡葬领域易发、多发、矛盾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附件暂不公开)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