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村级公益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和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 /2019-0000 | 公开目录: | 财政专项资金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0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9-06 15:30 |
现将下达2019年村级公益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和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0天(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5273521 12317
汉阴县财政局
2019年9月6日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年村级公益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和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
汉财农〔2019〕52号
县交通局:
根据《汉阴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农村财务运行处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安财改〔2019〕6号)、《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安村财〔2019〕19号)文件,现将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和村级公益项目财政奖补资金806万元(其中:村级公益项目奖补资金706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100万元)统筹整合下达用于2019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年底列2019年政府支出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结算。该资金已经汉财农(2019)12号文件提前下达,本次只将资金归集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
二、资金公告公示。严格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细则》(汉脱办发〔2018〕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汉脱办发〔2018〕54号)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资金公告公示,切实履行好项目的管理职责。
三、严格资金管理。请你局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汉脱办发〔2019〕17号)文件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督促项目实施,及时进行报账,严禁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汉阴县财政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