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 /2019-0000 | 公开目录: | 财政专项资金 |
公开责任部门 | 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2-18 16:30 |
现将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以工代赈)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5273521 12317
汉阴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8日
汉财农〔2018〕74号
汉阴县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
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安财农〔2018〕111号),现将中省财政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中央150万元、省级5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你局严格按照县脱指部审定由你局实施的脱贫攻坚统筹整合项目。年底根据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我县2019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请你局严格按照县脱指部审定的项目进行资金分配,并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汉阴县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细则》(汉脱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公告公示,切实履行好项目的管理职责,督促项目加快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汉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汉政办发〔2017〕175号)和《关于印发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76)等文件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及时组织财政报账。
汉阴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