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三举措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水平
为打好脱贫攻坚战、筑牢兜底保障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保障好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必要的照料护理。县民政局强化三举措,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监护责任,提升服务水平。
签订监护协议,落实监护责任。县民政局要求选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责任心、有爱心的人作为监护人,绝不让监管监护责任落空,把牢责任落实第一道关口。同时,各镇对生养死葬协议、安全住房及房屋赠予协议、财产协议签订情况逐一排查、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打好责任落实的基础。
联镇督导检查,全面入户排查。严格落实各督导组包联相关镇责任制,联镇领导带队分赴各镇,通过进村入户、实地走访的方式,查看签订监护协议、安全住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日常生活、居住环境卫生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确定整改时限,进行预警督办,确保整改清零落实到位。
强化考核评定,发放照料护理费。县民政局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将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次,并对发放对象、发放程序做出相应要求,同时,要求各镇每季度对照料护理人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按照“好、较好、差”三个档次,对监护落实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支付照料护理服务费用重要依据。
据悉,县民政局与县脱贫办、住建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坚持“不走过场 取得实效”,全面抓好农村特困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全住房、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