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9-2743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大气环境质量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办字〔2019〕118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2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0-01 10:57 |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省驻汉有关单位:
《汉阴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汉阴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持续改善县域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汉阴县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汉政办发〔2019〕43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县域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扭转我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局面,协同推进细颗粒物(PM2.5)控制,全面完成2019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确保全县优良天数不少于315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气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时限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时间:2019年9月—12月底。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扬尘污染整治。强化建筑工地6个100%、道路扬尘、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露天矿山恢复治理、渣土车规范运输等方面监管,减少扬尘污染。
(二)秸秆禁烧监管。严格落实《汉阴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各镇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巡查、执法、处罚力度,确保全县火点数量持续下降。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发展,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不断提升。
(三)工业污染整治。严格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大检查频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严查严处,对不能持续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无望的,坚决关闭取缔。
(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1.汽修(4S店)行业废气治理。扎实开展汽修厂(4S店)喷漆房有机废气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新建、扩建、改建汽修厂(4S店)必须同时安装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完成全县汽修厂(4S店)废气治理“回头看”工作,建立动态工作台账。9月30日前,县域建成区内所有汽修厂(4S店)喷漆房实施错时生产(9:00—19:00)停止喷漆作业。
2.油气回收治理。对全县加油站进行拉网式摸排,建立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已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加油站日常监管。完成排查发现的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五)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对全县餐饮单位进行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组织开展露天烧烤、餐饮摊点餐饮油烟、占道经营整治,引导、规范其入店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凡达不到《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一律限期整改。
(六)燃煤污染整治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完成5家散煤销售网点的取缔任务。
2.加强煤质监管。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冬防期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对煤质不达标的经营单位或个体户坚决予以取缔;强化对以煤炭为燃料的工业企业煤质检查,煤质达不到标准的,坚决停产整顿。完成全县13家在产页岩砖厂煤质检验工作。
3.强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县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大燃煤小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台账。对新排查出属于拆改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发现一台拆改一台。加大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改造力度,各项污染物执行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时开展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七)机械污染整治
1.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按照《安康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18-2020年)》要求,完成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并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秋冬季期间,重点加强对划定区域内作业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每月抽查率不低于50%,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
(八)烟花爆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2019年12月15日前,重新划定并公告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区域,着力抓好元旦、春节、正月十五期间等重大节日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进一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九)环境乱象整治
1.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已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强化中小微企业日常监管,摸清核实“小散乱污”企业数量。对具有固定设施的、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散乱污”工业企业要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对无环保手续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散乱污”企业要进行清理取缔。
2.316国道沿线环境乱象整治。开展以整治秸秆垃圾焚烧、物料堆场扬尘污染、农村“三堆六乱”现象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316”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巡查,切实做到“监管无盲区、整治零容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二)扎实开展治理。各责任部门对照《汉阴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三个重点,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并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治霾办(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汉阴电视台、汉阴新闻网、“汉阴发布”等主流新闻媒体及所属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办考核。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镇和部门,依据《安康市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暨“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实施办法》(安办字〔2019〕106号),进行“白、黄、红”三色督办,并强化督办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