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魔芋产业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9-0068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三农政策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9〕44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7-24 21:1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魔芋产业建设奖补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汉阴县魔芋产业建设奖补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魔芋产业建设工作力度,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发挥魔芋产业在帮扶群众脱贫致富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魔芋产业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

  以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市场主导、企业引领、政府支持、主体带动”的原则,强化政策扶持引导,着力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合力推动我县魔芋产业化建设快速发展。

  二、奖补主体

  魔芋产业化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当年已通过其它渠道财政扶持的不予重复奖补)。

  三、奖补标准

  (一)魔芋示范基地。凡当年流转山地或林地新建集中连片魔芋商品芋、种芋基地面积在50亩(含50亩)以上,土地流转合同齐全,种植技术规范,每亩种植量商品芋在2000—3000株、种芋在1.0—2.0万株,每亩奖补1000元。凡在原有魔芋基地集中连片复种商品芋、种芋面积在50亩(含50亩)以上,土地流转合同齐全,种植技术规范,每亩种植量商品芋在2000—3000株、种芋在1.0—2.0万株,每亩奖补500元。

  (二)魔芋重点镇村。当年完成魔芋产业重点村建设各项指标,奖励该村1万元;当年完成魔芋产业重点镇建设各项指标,奖励该镇3万元,奖励资金用于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市场营销等支出。

  (三)魔芋企业扩能提效。当年新建或改扩建魔芋精深加工项目,净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奖补2万元(当年申报获得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奖补)。

  四、奖补流程

  (一)申报方式

  由符合奖补条件的魔芋产业化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自愿向当地人民政府申报,由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每年8月10日前提供真实、完整的种植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1.填写《汉阴县魔芋产业化建设奖补申报表》(附后)一式三份。

  2.魔芋产业化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须提供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魔芋种植大户须提供土地流转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审核验收

  8月底前,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扶贫局等单位组成验收组,逐一进行实地面积测量(采用GPS测量)。

  (三)结果公示

  经部门联合核验符合奖补条件和标准的,在县级主要媒体予以公示一周(7天),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奖补兑现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政府审定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上报补助资金兑付名册,由县财政局将本年度奖补资金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折)通”或转账支付奖补给经营主体。

  五、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由县财政从年初预算的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中解决,不足部分通过项目整合渠道筹集。

  六、责任追究

  对在申报、审核、验收、公示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违纪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追回奖补资金。

  七、本奖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终止,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汉阴县魔芋产业建设奖补申报表


附件

汉阴县魔芋产业建设奖补申报表


主体名称

 

申报人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基地地址

 

基地规模

(亩)

 

新增面积(亩)

 

家庭人数

(人)

 

雇工人数

(人)

 

带动贫困户

人数(人)

 

总投资

(万元)

 

年产值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