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索引号 | /2019-0000 | 公开目录: | 质量安全监督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8-20 14:49 |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包装饮用水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2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9批次,不合格3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86%。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项目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县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汉阴县龙寨沟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18.9L/桶装“龙寨山泉”其他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9年6月27日),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CFU/mL、3CFU/mL、<1CFU/mL、2CFU/mL、2CFU/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汉阴县)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汉阴县)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6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依据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整治办〔2008〕3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二)检验项目
抽查的检验项目主要有浑浊度、高锰酸钾耗氧量、亚硝酸盐、游离氯、三氯甲烷、溴酸盐、挥发性酚(以苯酚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等。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二、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包装饮用水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