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汉阴县不动产登记减免部分登记费的公告
索引号 | /2019-0000 | 公开目录: | 减税降费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7月0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7-03 15:49 |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安财税〔2019〕2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7月1日起汉阴县不动产登记启动减免部分登记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免范围
(一)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二、其他不动产登记类型收费标准不变
汉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