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0万吨生态富硒矿泉水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9-0000 | 公开目录: | 环境评价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8年04月0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4-02 00:3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0万吨生态富硒矿泉水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 5274541 传真 5219276 邮箱 hyxhbjgs@163.com
通讯地址:汉阴县政务中心三楼环保局窗口 725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年产10万吨生态富硒矿泉水项目 |
汉阴县涧池镇仁河村六组 |
陕西安康同寨生态富硒水有限公司 |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汉阴县涧池镇仁河村六组,项目占地约5400m2,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等配套建筑物。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8.78万t生态富硒矿泉水,根据汉阴县水利局出具的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批复文件,该公司必须严格按照《陕西安康同寨生态富硒水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矿泉水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要求取水、年取水10.5万m3。 |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