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求助协调将孩子学费进行退还
信件主题: | 林女士-求助协调将孩子学费进行退还 | ||||
来信人: | 林女士 | 来信日期: | 2019年12月16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12170053 |
信件内容: | 林女士的孩子(兰佳颖)在花扒村长兴幼儿园上小班,2019年9月开学时,林女士为孩子缴纳学杂费共计3200元,因兰佳颖经常性感冒导致无法正常上课(10月只上课2周)需要退学,期间林女士找到园长协商,希望将未上满课时费用进行退还或者能够将学费延续到下学期继续使用,但该园长告知只能按照每周20元的生活费进行退还,现林女士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将孩子未上满的课时学费进行退还或者将费用延续到下学期继续使用。 | ||||
信件回复: | 汉阴县:黄冈创新幼儿园于12月17日联系到林女士,已向林女士说明管理制度和退费事宜,并与林女士约好将12月20日在幼儿园当面完善休学手续和退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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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汉阴县 | ||||
回复时间: | 2019年12月22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