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核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信件主题: | 吴先生-核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 ||||
来信人: | 吴明康 | 来信日期: | 2020年11月14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11150073 |
信件内容: | 2020年6月,大坝村村委会帮助村民统一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村委会告知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上涨至200元,且不论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均需要缴纳200元,前期按照政策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希望相关单位帮助核实。 | ||||
信件回复: | 汉阴县:根据2019年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为10个档次,最低缴费档次为每年200元,但保留困难群体缴费档次及补贴办法。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原政府代缴费标准不变。经核查,你户为建档立卡已脱贫户,根据政策条件,养老保险缴纳最低标准为200元/年,相关政策宣传单页已印发至农户。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汉阴县 | ||||
回复时间: | 2020年11月15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