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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建议设立禁止鸣笛指示牌

信件主题: 刘先生-建议设立禁止鸣笛指示牌
来信人: 刘先生 来信日期: 2021年10月31日 来信编号: DH202110310220
信件内容: 由于凤凰大道路段长期有大型车辆经过,故每天24小时存在鸣笛噪音问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日常生活,现建议相关问题在此段路设立禁止鸣笛指示牌,解决鸣笛噪音扰民问题。
信件回复: 汉阴县:首先,感谢刘先生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在凤凰大道路段的东西两侧,汉阴县第二高级中学路口与翰林御都路口已设立禁止鸣笛交通标示牌。县交警大队已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司机法律意识。 在此我们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身行为。为汉阴县创造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汉阴县
回复时间: 202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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