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汉阴县内地居民收养登记
信件主题: | 孙先生-汉阴县内地居民收养登记 | ||||
来信人: | 孙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1年08月26日 | 来信编号: | SZXX202108270002 |
信件内容: | 请问汉阴县内地居民收养登记该事项办理需要带什么资料? | ||||
信件回复: | 汉阴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内地居民办理收养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收养登记具有管辖权,被收养人户籍地或其父母户籍地在汉阴境内且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送养亲生子女: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2、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3、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二、收养方需同时满足下列六个条件:1、无子女或有一个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单身收养异性两者年龄相差40周岁及以上);5、被收养人18周岁及以下;6、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满足以上条件者方可到民政部门进行书面申请。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汉阴县 | ||||
回复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