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企业信息录入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2-2262 发布日期: 2018-03-08 10:54
来源: 县政务服务中心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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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电子招投标及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充分发挥电子化交易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市场成本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发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令[2013]20号)等政策法规精神,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决定开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企业信息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的意义

  1、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2、推进公共资源网上交易。今后汉阴县范围内的招投标交易活动一律实行网上运行,开标前所有信息全部加密,以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3、降低企业投标成本,方便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

  二、信息录入范围

  凡依法设立并有意参与汉阴县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地矿出让、国有资产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录入企业应: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等级、资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保障体系;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类别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七)没有因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八)满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信息录入后企业可享受的服务内容

  (一)即时获取汉阴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二)随时随地参加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网上报名,下载各类交易文件等服务;

  (三)网上缴退交易保证金并获取缴退即时信息;

  四、信息录入时间安排

  在正常工作时间均可办理企业信息录入及验证业务,企业信息录入工作不收取费用。

  五、信息录入程序

  1、登录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注册企业账号并登录系统,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各类证书信息及相关资料。

  2、下载并填写《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企业信息录入登记表》(见公告附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见公告附件)。

  3、网上注册信息填写完善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书)携带相关材料到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公共资源交易一室进行现场验证,具体携带资料如下:

  (1)《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企业信息录入登记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

  (5)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资料除现场验证时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交纸质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提供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通过现场验证。

  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一室负责企业信息录入受理、现场验证等相关事宜,地址:汉阴县城南新区长乐路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公共资源交易一室。

  联系人:辜大勇、韩青山、刘帅。

  联系电话:0915-5274599。

  集中信息录入结束后,凡企业符合申报范围,按照上述程序,可申报办理信息录入工作。

  六、相关要求

  1、办理汉阴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企业信息录入的企业应对本企业申报信息认真核对,对所有申报内容及证照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不得编造虚假信息,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必须有独立资质,不允许采用挂靠等形式申请信息录入,因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负。

  2、已在汉阴县公共资源网完成注册的企业,须按照本公告要求携资料完成现场验证。

  3、企业信息录入后,当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在汉阴县公共资源网进行变更修改,并携带变更后的相关资料到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一室进行验证。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企业须以变更后的信息在汉阴县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因未及时申报信息变更造成无法在汉阴县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后果及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4、企业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后,应授权专人妥善保管注册时设定的账号及密码;账号密码遗失的,须携带找回账号及密码的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一室验证后进行密码重置,此项业务不接受电话申请(注:携带的资料须加盖单位鲜章)。

  5、完成信息录入的企业须遵守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凡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依法处理,直至禁止在本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从事交易活动。

  6、凡欲参加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企业,应在交易项目报名截止前按程序完成信息录入工作;未进行信息录入的企业,将无法参与本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附件:1. 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企业信息录入登记表.doc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doc


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