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助力兜底脱贫出实招
近日,县民政局为实现全县所有兜底对象同步共享小康生活的奋斗目标,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从10月1日起,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每年每人3990元提高到431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每月每人550元提高到580元。
在提标中合理补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档次依然按三个档差执行。一档由每月每人330元提高到360元,人均每月提标30元;二档由每月每人245元提高到260元,人均每月提标15元;三档由每月每人130元提高到135元,人均每月提标5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均每月提标30元。
本次低保提标的要求是坚持低保条件不动摇,坚持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工作标准,明确低保分档提标标准。为了切实将这件实事办好,本次提标严格按照这三个步骤执行:一是明晰政策、做好低保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二是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严禁未经过调查核实直接将任何个人、群体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三是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渐退帮扶,健全“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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