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7号)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0-02-19 14:39
来源: 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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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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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及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告》(第4号)精神,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推动全县企业、重点项目有序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充分准备,有序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必须做到有应急处置预案,有人员摸排管控,有防疫物资储备。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宣传教育到位,每日给员工测量体温,督促员工佩戴口罩,监督员工按规定的工位间距分散作业、不聚集用餐。工作场所开窗通风,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杀菌消毒,重点环节管理记录清楚,发生问题能应急处置,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明确责任,各方协作配合。各镇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动辖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重点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工作,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县经贸局负责指导工业集中区辖区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月河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指导工业集中区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建筑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县交通局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餐饮服务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县文旅广电局负责指导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其他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指导所管辖范围内企业的复产复工工作。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强化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下沉各个企业,强化督导检查,主动上门指导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促进。


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