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 小区改造的通知
汉财会综字〔2020〕3号
索引号: | xzfgzbmczj-GK-2021-0087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16:09 |
来源: | 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 小区改造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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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根据安财综〔2020〕1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40万元,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资金用途,列入“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
二、本次下达资金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9〕47号)规定执行。
三、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行政开支,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确保完成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四、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请及时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附件: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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