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1-3394 | 发布日期: | 2019-10-20 11:35 |
来源: | 县发改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方法 |
备注 |
交通 |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小型车(客车≤7 座,货车≤2 吨)2 元/小时-3元/小时,24 小时 上限价格为 30元; 2、大型车(8 座≤客车≤19 座,2 吨<货车≤5 吨)4 元-5元/ 小时,24 小时上限价格为 40 -45元。 3、超大型车(客车≥20 座,货车>5 吨)10元/小时,24 小 时上限价格为 60 元。 |
汉发改价字〔2017〕30 号 |
设区市\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下列车辆进入停车场免收停放费用: (一)执行公务的公、检、法、军、警车辆; (二)正在履行职责的救护、救灾、抢险、殡葬、工程、环—1—卫、园林、邮政快递等车辆; (三)进入停车场不超过 10分钟-30 分钟的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免费车辆(五)凭就诊票据实行一天内(24小时)首次停放3小时以内免费,超过3小时部分,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2 元-3元/小时,24 小时 |
汉发改价字【2017】7号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拖车费 |
分1-5类车 基价:400元-1500元,空驶费:5元/公里-13元/公里,拖行费:15元/公里-50元/公里 |
安发改物价【2019】612号 |
设区市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基价内包含10公里以内空驶费和1公里以内拖行费,10公里以上,每拖行1公里按拖行费标准收取。 1、特殊情况下的拖、吊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以下比例加成:
⑴夜间加收10%;⑵冰雪路段加收20%;⑶夜间冰雪路段加收25%;
⑷隧道内作业加收20%
2、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3、表列内容未涉及的业务类型和情况,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
|
吊车费 |
分1-5类车 基价:1000元-3750元,空驶费:5元/公里-13元/公里,超时费:200元-600无/小时 |
安发改物价【2019】612号 |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旅客站务费 |
一级客运站:0.5-1.5元(1-3类)
二级客运站:0.2-0.5元(1-3类)
一、二级各类客运站售票金额在10元(不含10元)以下,旅客站务费统一按0.20元/票收取。
|
安发改物价【2019】781号 |
设区市\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
车辆站务费 |
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6%,四级站和四级站以下站4%。 |
安发改物价【2019】781号 |
|||||||||
环保 |
危险废物 处置费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1、一级医疗机构日生产医疗废物400-500元/月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根据实际住院床位数按每日每床位 2.1 元收取,门诊病人按三人折合一个床位数收取。 3、西医类诊所按每年 1200 元收取;中医和口腔类诊所按每年800 元收取。 4、对产生医疗废物数量不稳定的企业或单位,按每公斤 6.0 元标准收取。 |
安发改物价【2019】496号 |
设区市人民政府 |
环境保护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住建 |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34元/人/月 餐饮服务业按经营面积收取 其余不同收费对象的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汉价字(2005)1号 |
设区市\县人民政府 |
|
|
|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说明 |
我县城区物业收费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暂按原《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服发〔2014〕85号)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