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址变更后电子交易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xzfgbm-GK-2022-0102 发布日期: 2018-03-08 14:55
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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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确保交易项目规范、顺畅运行,现对县公管办关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汉公管办发〔2017〕3号)有关内容做了变更,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参与主体务必在今后的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有关内容发布时,对相应通用条款及注意事项等信息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易公告中需载明的通用条款

  (一) 项目报名方式: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报名,请登录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网上报名,不予受理现场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将不能参与投标,进行网上报名前,须按照《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企业信息录入工作的公告》要求,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携带相应资料完成现场验证。同时,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前自行核对企业全称、基本账户与其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注册的信息是否一致,因投标人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与注册信息比对不一致导致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 项目踏勘方式:本交易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需要现场踏勘的,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负,费用自理。踏勘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三)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交易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均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登录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此电子文档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逾期缴纳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的,视为缴纳无效。

  二、交易文件中需载明的通用条款

  (一) 质疑、答疑、补遗通知、最高限价获取方式。

  1.质疑方式。投标人欲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登录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招标文件质疑”菜单,在相应项目“我的质疑”栏目下点击“新建”按钮,输入质疑内容点击保存即可。

  2.答疑、补遗通知、最高限价获取方式。招标项目的答疑发布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质疑”模块(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招标文件质疑”菜单,在相应项目的“文件澄清”栏目下,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或下载)。补遗通知、最高限价发布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补遗通知”栏目下,由投标人自由查看或下载。

  3.提示。自本交易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应关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获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有关信息,自行下载及查看相应内容,不论投标人查看与否,均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二)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方式。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应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采取网银或银行柜台转账支付方式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 万元,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北京时间)到达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因异地转账、跨行转账、非工作日转账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标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明细在开标现场通过保证金管理系统自动解密,并与投标人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提供的企业全称及基本账户进行比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缴纳无效:

  (1)投标人未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和报名的;

  (2)投标人在网上注册资料中的企业全称、基本账户信息与实际保证金缴纳信息不一致的;

  (3)缴纳保证金采取网银或银行柜台转账以外方式的;

  (4)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的;

  (5)缴纳保证金金额少于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

  (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项目(标段)名称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交易项目(标段)名称不一致的;

  (7)截止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仍未到达指定保证金账户的。

  (8)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方式的,应选择转账汇款支付方式,不得采用“超级网银”、“人行通”支付方式,否则,因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现场比对失败导致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需明确的其他事项

  (一) 统一设置时间。保证金缴纳(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统一设置为投标截止前2个工作日,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交易系统中自行设定。

  (二) 提前获取电子版图纸。招标项目启动前,招标人应与图纸设计公司达成协议,取得设计图纸电子版,电子版图纸上传至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 关于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料备案。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给主管部门审核时,需将上传的电子版资料刻录入只读型光盘交由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代理机构对纸质资料与上传电子版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四) 未实行招标的国有土地及矿业权出让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一律通过保证金管理系统实行代收代退。

  (五) 交易文件接受社会监督。所有交易项目的交易文件,在交易系统中发布的同时,将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 在有关媒体发布交易公告前,须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

  (七)补遗通知、最高限价的发布方式。招标项目需发布补遗通知、最高限价等补充资料时,招标代理机构须向县政务中心提供经业主、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纸质文件(通过邮箱传输电子扫描件或当面提交纸质原件均可),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发布。

  (八)当前电子化交易模式下,招标文件的解释、修改、澄清和答疑等资料均以电子版形式发布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书面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效力,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注意。

  本《通知》自2018年3月8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