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项目交易规程(试行)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4-11-29 15:05 | |
来源: |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室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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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及监督管理。县住建局招标办、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大厅设立常设窗口,人员全部进驻大厅;国土局、公共资产管理局、水利局、交通局、扶贫局、移民局等设立综合窗口,严格按照大厅信息化技术平台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在大厅内的规范化开、评标场所完成交易活动,接受电子监察和同步录音、同步录像系统的技术监控。
二、交易范围:汉阴县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50万元以上),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项目,统一进入交易大厅进行交易。
三、前期准备:交易单位按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法律法规、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和程序履行项目交易前的各项审核、备案工作。
四、场地预约:中介机构于开标前一天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室预约场地,并填写《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地预约申请表》(可在汉阴县政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五、组织交易:中介机构在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的管理监督下,充分利用中心信息化平台系统完成交易活动。
六、整理资料归档:交易完成后,中介机构整理交易相关资别报送交易单位、主管单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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