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8-03-09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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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教育体育局

汉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的通知

 

各镇中心小学、单设初中,局直单位,各督学责任区办公室: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省第三轮“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182号)要求,结合《安康市第三轮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和《汉阴县第三轮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汉政教督发〔20174号)精神,经县教体局、县教育督导室研究,决定于2018年启动汉阴县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即第三轮“316工程),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县实施教育质量提升“316工程”的102所中小学、幼儿园的督导评估(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方式

通过听、看、查、访、测、评等方式收集信息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1)听:听取学校“316工程”开展工作汇报,随机进入教室听课;

2)看:察看办学条件、校园文化、校容校貌、校舍建设、部室建设(重点是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观摩两操两活动、学生用餐及课堂等师生教育活动;

3)查:查阅学校各类数据信息、档案资料、教师教案、作业批改、管理制度等,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指标;

4)访:个别访谈,召开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座谈会,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职工、学生、家长等问卷调查;

5)测:对学生进行知识技能、艺体才能、实验操作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对教师进行教育法律、法规测试。

6)评:评学生的学习兴趣、行为习惯、情感态度、价值观念,评老师的教育理念、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研成果等,评学科教研组工作,评校长的办学理念、工作思路与措施、奋斗目标。

二、工作程序

1.听取校长(园长)汇报;

2.随机深入班级听课;

3.查看校园环境、校舍和部室情况;

4.召开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问卷调查(一般不少于30人),个别访谈;

5.抽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及学校会议记录;

6.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7.观看学校各类教育活动及特色活动;

8.向学校简要反馈初步评估意见;

9.收集汇总相关资料,按标准量化打分,划分等次,撰写评估报告。

10.学校整改(一般为三个月),形成整改报告,篇幅1000—2000字,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三、时间安排

单设初中、中心小学每校一天半,完小、幼儿园每校(园)一天。

三、职责分工

按照省市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第三轮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实行分级负责。高中阶段学校(汉阴中学、汉阴县职教中心和安康长兴学校)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实施督导评估;单设初中、县直小学和幼儿园、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及村级完小,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实施督导评估;农村教学点(含3+2模式)和民办幼儿园,由督学责任区办公室组织实施督导评估,各督学责任区办公室须提前上报督导评估工作安排,督导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督导评估结果。

四、结果运用

1.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学校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学校办学经费3万元,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学校奖励办学经费1万元。

2.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校长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3.对因学校内部管理不善导致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该校长年度履职考核将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总体要求

接到本通知后,各学校、各督学责任区办公室要充分领会省、市、县文件精神以及实施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陕西省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指标体系》,对照标准认真做好迎评准备工作,认真查漏补缺、整改提高,推动学校实现教育质量提升。

 

汉阴县教育体育局     汉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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