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9-07-1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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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各小学:
为切实做好2019年一年级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体科发〔2019〕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城关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孝传
副组长:金传松兰忠义
成员:各完小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兰忠义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完小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照学区划分招生。
2、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3、实行均衡编班,实施素质教育。
三、招生要求
(一)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2019年8月25日
(二)登记时间
2019年8月28日——8月30日
(三)招生要求
1、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全部进入小学一年级学习。
2、小学招生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6人以内。
3、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5)儿童体检表。
4、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报名按照《安康市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教育实施办法》安教发〔2011〕12号执行,坚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流出证明制度。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汉阴县居住证或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城关聋、哑儿童少年到县特教学校就读。具备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条件的,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3)留守儿童入学。城关镇各完小对学区内的留守儿童要确保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招生进程。各完小招生工作在城关镇中心小学招生办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要求相同,招生步骤同步进行。
2、明确工作职责。城关镇中心小学招生办负责制订招生方案,负责招生中的信访工作等。各相关学校制订本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负责招生宣传、学生报名、信息填报等工作,协助处理有关信访事宜等。
3、加强学籍管理。按照省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在开学后1个月内,规范完成所招录一年级新生的信息采集、建立学籍工作。凡班额超过56人的学校,不得接受转学插班生。
4、强化招生监督。加强招生工作检查,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严格实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擅自降低年龄招生、超计划超班额招生等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汉阴县城关镇中心小学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