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引号: xzfgzbmsthjfj-GK-2022-0004 发布日期: 2020-07-20 10:54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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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以提升月河水质和改善县域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努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上半年主要工作成效
    1.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一是按照《汉阴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要求,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机动车路检路查、烟花爆竹等大气污染源的管控,组织50余人次在春节、清明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开展不间断巡查,禁燃禁放禁售区域内基本实现了“零燃放”。截至目前,对群众反映、执法检查中发现的8处扬尘治理突出问题,下发督办函7份,开展3次路检路查和2次定点尾气检测,共检测车辆63辆,处罚不合格车辆11辆。二是积极开展秸秆禁烧等工作,印发《汉阴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汉政办发〔2020〕30号)、《2020年夏收期间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安排》(汉治霾办发〔2020〕1号)、《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和《汉阴县秸秆禁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汉治霾办发〔2020〕2号)等文件,自5月中旬以来,由我局和农业农村局抽调专人组成巡查队,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督查巡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发出秸秆禁烧通报4期,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巡查组均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召开全县月河水质达标工作会议2次,在县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月河水质整治工作1次,印发了《汉阴县月河水质改善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了《汉阴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付费管理办法》。协调组织开展月河水质改善整改,加快推进月河流域居民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敬老院、中小学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积极规范小作坊生产废水处理,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责任,着力改善月河水质。强化疫情期间环境监管,规范全县12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开展定点医院、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结果持续日报。委托技术单位开展2个万人千吨级水源地、8个镇级水源地《划定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每月对各镇出境断面水质进行监测、通报,作为年度环保工作考核的依据。
    3.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按照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市局下发的13个地块的详查信息进行再确认核实工作,提交了汉阴县土壤污染防治成效评估报告,督促各镇加强土壤污染管控,积极推进科学施肥、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地膜的使用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督促各镇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各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并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汉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加强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督促各镇及时整改,确保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污染治理效益。
    4.严格整改环保督察问题。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对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中央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的反馈问题,结合市纪委对我县秦岭生态环保整改工作情况“回头看”提出的工作要求,建立整改台账,按月上报工作进度,针对月河水质问题,下发《月河流域涉水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完成了“316国道平梁至涧池段公路工程施工场地露天堆放建筑垃圾和砂石料等”问题整改和大木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交通穿越问题工程的验收销号工作。组织人员两次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下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通报1期。对群众反映的海新石业环境污染舆情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扬尘治理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等问题,上半年下发督办函16份,全部问题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5.扎实开展环境执法监管。今年上半年,我局严格执行疫情期间上级审批最新规定,办理登记表备案97份,审批报告表17份,完成环保竣工验收4家。相继开展涉水固定污染源专项执法检查、畜禽规模化养殖粪污资源利用专项检查、复工复产企业现场检查、涉水企业执法检查等7项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86余人次,检查企业135家,现场制作检查笔录135份。检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1起,立案查处11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共处罚款22.8万元。行政处罚案件填报系统案件填报率100%,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位居全市前列,环境执法大练兵得分位列全市第二。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54起,其中12369平台转办12起、12345平台转办17起、网络舆情4起、市县转办7起、来信来访14起。在疫情防控的不利局面下,及时查处环境污染问题,处理群众环境投诉,有力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6.积极宣传生态文明思想。以深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巩固文明县城为契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六进”活动。全局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党课1次,专题讨论1次,每名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篇。联合汉阴县城关镇南街社区、观音河镇中坪村开展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中国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到社区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次。下发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任务清单,全面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组织符合创建条件的村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在各类媒体发稿54篇,其中省部级媒体7篇。

    二、工作亮点

  (一)抓党建统领全局工作开展。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疫情防和复工复产两手抓,规范开展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深化系统党建工作成效,努力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污染防治、脱贫攻坚和城市创建的工作优势,为全局上半年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队伍保障,局支部被机关工委表彰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二)严格考核助推工作责任落实。一是为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根据职能调整制定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镇和相关部门实施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职责,助推全县环境保护大格局的形成。二是以开展干部月度考核为抓手,与干部年终奖挂钩,从学习、工作、纪律三方面按月对干部进行考核,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以绿色创建和环保“六进”活动为基础,紧密结合共联共建和脱贫攻坚,联合社区和环保公益组织开展“扶贫+环保”工作,在全县77个村聘请贫困户为保洁员、护河员,打扫河道、捡拾垃圾、保护水源地,每月为保洁员发放工资。通过这种“扶贫+环保”脱贫模式,可帮助221户贫困家庭年户均增收1.2万元,在带给贫困户收入的同时,全民参与环保的氛围正在形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月河水质未达功能区划标准。市对县考核指标中月河三同村出境断面需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据市生态环境局1-6月汉江水质保护工作通报显示,月河三同村出境断面和涧池镇枞林村监测断面总磷、氨氮污染因子超标,综合评价为地表水Ⅲ类,无法完成月河出境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Ⅱ类的考核目标。
    2.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全市靠后。据全省环境质量通报显示,2020年1至6月我县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质量有所上升,2020年1-6月,我县优良天数为166天,较上年同期增长27天,综合指数3.84;PM10 70微克/立方米;PM2.539微克/立方米,但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市13个县(区)中排名未位。
    四、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一是力促县域水环境质量达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切实落实“河长+警长+护河员制”管理,全面做好各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维,对月河流域(汉阴段)的小作坊和安置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体污染。按季对9条河流各镇出境断面实施监督性监测,对外发布水质通报,建设汉江、月河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全县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二是努力做好治污降霾工作。做好煤改气改电、建筑扬尘监管、秸秆禁烧、燃煤锅炉改造、“散乱污”污染治理、餐饮油烟管控、重点企业执法监督、非机动车污染防治,完成市对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工作任务,扭转排名全市末位的不利局面。
    三是全面实施土壤环境保护。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科学使用农药和化肥,加大秸秆和地膜回收利用,继续开展污水、生活垃圾、农村水源地保护工作。按照“生态、高效、优质、安全”的要求,积极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生态农业。
    四是严控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以做好全县各矿山企业尾矿库、化工企业、水污染企业、居民集中安置点环境问题为重点,督促落实危化品车辆安全过境管理办法,全面排查环境风险,规范全县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落实环境应急相关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五是切实做好环保项目编制申报工作。积极编制环保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努力做好环保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全力实施好争取的项目,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作用,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六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按照市对县考核要求,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完成考核工作任务,收集整理,确保全面真实反映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绩效。完善《汉阴县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做好各镇、各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