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0-019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三农政策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0〕53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7-10 15:44 |
(二)有效提升监管质量。1.加强产地环境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监测与评价,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和种养结构调整力度。充分发挥种植业与养殖业互补优势,大力推行循环农业,综合利用秸秆、人畜粪便等。一是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在工业园区周边、城镇结合部等重点普查区域采集、送检土壤样品。二是在重点镇建立农业环境定位监测点,从大气、水、土壤等要素入手,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监督检测,规范产地环境档案。三是根据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和产地环境质量状况,作好种养结构调整。四是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工业“三废”,开展产地田间巡查,指导生产者搞好基地清洁生产,做好农药瓶、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的回收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净化产地环境。
2.创新投入品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渔)药、饲料、化肥等。一是实行农业投入品经营备案登记,所有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在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后,依法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诚信档案系统,实行“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建立健全辖区内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络,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公开张贴质量安全承诺书,规范建立进销货台账,并主动向购买者开具销售凭证。三是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抽样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禁限用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巡查,实现从仓库到经营门市到田间的全过程监管。完善农业投入品配送网络,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
附件1:
汉阴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飞霞 县政府县长
各镇负责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农产品生产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合格证推广与管理;协助查处本辖区农业环境污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和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农资投入品溯源体系。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农业地方标准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等相关创建工作,集体用餐等团体消费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及应急处置,农产品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县检验检测中心正常开展工作并完成“双认证”。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市场主体方建立农产品入市登记、信息公示、不合格农产品退市等制度;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组织查处农产品销售企业和农贸市场经营者销售违法农产品的行为。县发改局负责将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公安局负责对制售假劣农资及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创建经费。县交通局协助做好农产品运输环节监管。市生态环境汉阴分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工业污染事故查处,督促污染治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宣传工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农业生产经营档案的建立和农产品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从田间生产、收获、包装、运输、分装到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形成企业内部各个环节之间的信息链接;实现利用产品包装上的追溯信息查询农产品相关信息,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实现初级农产品合格证全覆盖。
附件2:
汉阴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内容及要求
牵头县
级领导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1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分管副县长
县政府办
5月底完成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内的农业(养殖、种植、果业)、公安、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商务、质检、粮食等部门的职责清晰,落实到位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除脱贫攻坚外所占权重高于5%。
县考核办
(李朝辉)
7月15日前完成
4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
县发改局
7月15日前完成
6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超市、农贸市场监测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县财政局
7月15日前完成
7
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
8
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9
100%落实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主体监管名录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
7月15日前完成
10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体监管名录制度
7月15日前完成
11
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主体监管名录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
7月15日前完成
12
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
黄邦平
县市场监管局(武卫国)
7月15日前完成
13
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分管副县长
县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14
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7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5
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落实生产记录制度
16
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理、禁限用兽药管理、农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长期坚持
17
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建立台账
长期坚持
18
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
7月15日前完成
19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
黄邦平
县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20
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和抽查检测制度
7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1
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其中,农药市场准入管理和建立主体监管名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管理和建立主体监管名录。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分管副县长
县农业农村局(蒋孝军)
7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2
100%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
23
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
24
建成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
25
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基本杜绝
26
制定实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县一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8000个市场环节占30%左右,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
黄邦平
县市场监管局
9月底完成,县检验检测中心必须开展农产品速测检测工作
27
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产品自检制度。
分管副县长
县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28
镇监管机构落实日常巡查、速测等工作;每个镇监管机构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7000个,市场环节占30%左右
黄邦平
各镇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29
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县市场监管局(武卫国)
县农业农村局(蒋孝军)
长期坚持
30
区域内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病死畜禽、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分管副县长
县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31
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
32
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
33
3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34
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35
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
长期坚持
36
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县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37
对辖区主导农产品全面制定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长期坚持
38
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种植和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等技术
长期坚持
39
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建设
分管副县长
县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40
开展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建设
长期坚持
41
开展茶叶标准园建设
长期坚持
42
开展猕猴桃标准园建设
长期坚持
43
开展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建设
长期坚持
44
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的比重达到40%
9月底完成
45
明确各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要求的能力
县委编办
7月15日前成
46
各镇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明确,具有监管服务能力,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
7月15日前必须完成创建方案
47
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9月底完成
48
县级农产品综合检测职责明确,具有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有的检测能力,工作落实到位
县市场监管局
7月15日前必须开展工作
49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综合执法,执法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县农业农村局
7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0
明确有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黄邦平
县市场监管局(武卫国)
7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1
配备县、镇两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包装标识管理和食用农产品市场环节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
7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2
制订实施县、镇、乡、村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
分管副县长
县农业农村局
9月底完成
53
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
长期坚持
54
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55
因地制宜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衔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县农业农村局
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56
推进产销衔接,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
57
制定水产品切实可行的监测实施方案,确保县区内生产销售的水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对水产品投入品生产经营和水产品生产环节开展执法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县农业农村局
7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8
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
7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9
制定水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标准入户率达到100%;开展水产品生产环境状况监测,加强污染治理
7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60
提升公众满意度
各镇人民政府
7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负责人)
(曾敏)
(陈延安)
市生态环境
汉阴分局
(徐家保)
(李成全)
(蒋孝军)
(蒋孝军)
(蒋孝军)
(武卫国)
(武卫国)
(蒋孝军)
(各镇镇长)
9月底完成
(蒋孝军)
(蒋孝军)
(蒋孝军)
(邹国建)
(各镇镇长)
(武卫国)
(蒋孝军)
(武卫国)
县农业农村局
(蒋孝军)
(蒋孝军)
(蒋孝军)
(蒋孝军)
县市场监管局
(武卫国)
(蒋孝军)
(各镇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