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收官的公告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10:33 | |
来源: |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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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相关要求,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费用工作2020年11月底结束。
请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文件规定条件,即日起因各种原因尚未提交申请材料或还未办理补缴的退役士兵,迅速向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补缴(原省安置办开出安置介绍信的退役士兵,请向原单位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办理补缴),2020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益,不再受理。
详情请咨询原安置地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陕西省029-63917811/63917837
西安市029-81709651
宝鸡市0917-3419686
咸阳市029-33351068
铜川市0919-3185674
渭南市0913-2550217/2550209
延安市0911-2162133
榆林市0912-8188916
汉中市0916-8820632
安康市0915-3228321/3200503
安康市汉阴县0915—5215163
商洛市0914-2860010
杨凌示范区029-87012860
西咸新区029-33585900
韩城市0913-5238696
陕西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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