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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7 10:35

徐世香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传统民居钟家院子维修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汉阴县共有各类文物保护单位58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5处),分布于各镇,是我县重要的文化遗产。双河口镇兴春村钟氏民居现存60余间,均为砖木结构,属抬梁与梁搭墙混合式结构,悬山灰瓦顶,透花脊,棱格门窗,有光绪五年款经卷匾一块,记述钟朱氏为人处世、性情贤德及伴随其夫迁徙、其夫亡后抚养子孙成才等事迹。2018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产权归属钟氏多家户主。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主要作了如下三项工作:一是我局与各镇文化站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落实了各镇文化站宣传文物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巡查、制止文物违法违法行为、抓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制订文保规划、监督文保单位履行职责等保护责任。二是对全县58家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每家至少聘请了1名群众文保员,明确了岗位职责,落实了群众文保员工作补助(每月500元),聘请钟楷同志为兴春村钟氏民居的群众文保员。三是在镇村抓好文物巡查的基础上,我县于2020年4月16日对兴春村钟氏民居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现场向镇政府下发了文保安全检查整改单,对抓好日常保护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

鉴于县级文保单位均无市县文保维修专项资金,且兴春村钟氏民居产权目前尚属私产,在县、镇抓好日常文物安全巡查的基础上,需要钟氏户主抓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为了确保传统民居不受破坏,经局务会研究,由双河口镇政府向县政府专文报告《关于解决兴春村钟氏民居抢险加固资金的请示》,按照“从紧必须”的原则,酌情解决部分排危资金。

对此,我局已先后与文保员钟楷及钟氏后人进行文物保护政策工作交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要求他们在下一步的维修过程中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汉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0年8月24日

(联系电话:821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