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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0-11-09 08:30

陈中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现行不动产证办理进度,将该项工作整合给一个部门负责,对农村建房进行一次清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划,以便更好地管理土地资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动产登记职能职责整合给一个部门负责问题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3月13日汉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设置的通知》(汉编发(2016)2号)文件,就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县级各有关部门相关职责分工依法进行了明确。

  按照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精神,赋予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职能职责,但涉及房屋登记的产权产籍信息、房产交易职能职责仍然属住建部门工作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及中、省、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要求,我局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局对房屋不动产交易登记进一步梳理流程,积极推进房屋交易管理、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信息共享,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服务模式。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2019年底,实现“一厅办理、集成服务”,一般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

  目前从改革的顶层设计,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房屋产权产籍及交易职责整合国家尚未出台和明确有关整合政策,因此目前尚无法实现将不动产登记与房屋确权职责整合。故此我县现行不动产登记仍按照县编委三定职能职责依法履职履责。

  二、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问题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宅基地和房屋产权产籍确认管理,隶属县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两个部门行政事项。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布局,建立明晰的农村产权制度,依法确权登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保护农村群众土地、房屋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局根据中、省和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安自然资发(2019)348号)文件及2020年4与17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的全省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视频会精神要求。2020年5月12日我局已向县政府提交了《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经费的请示》(汉自然资字〔2020〕79号)文件,目前县政府对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在研究有关推进方案,待政府确定后,我局将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依照《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方案》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各镇全面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城乡不动产登记全覆盖,向群众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不动产登记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权益。感谢您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对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形成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全省农村不动产登记最优要求县区,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交流学习,努力提升我县农村不动产登记质量和服务水平。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5279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