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安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函
欧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好对易地搬迁住户户籍管理的建议》收悉,受县政府委托,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易地搬迁人员户籍管理工作,保障易地搬迁安置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于2020年5月21日制定出台了《汉阴县公安局推进易地搬迁安置区户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有效解决了异地搬迁群众的实际困难。
一是要求辖区内有易地搬迁群众的派出所,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易地搬迁人员名单做好统计留存备案,鼓励搬迁群众及时办理户口迁移。对自愿将户口迁入易地搬迁安置区的群众,可直接凭原户口簿、身份证到搬迁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对于没有确定落户详址的,可依托当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落入集体户。
二是对于跨县区易地搬迁人员,不愿将户口迁入安置区的,各派出所主动上门做好流动人口登记,需要申领居住证的,按照《陕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和《陕西省公安厅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居住证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予以办理证件,确保易地搬迁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应有的权益。
三是对申请将户籍迁往现居住地的易地搬迁户,派出所立即予以办理;对暂不愿将户口迁入易地搬迁安置区所在地的群众,由派出所将居住信息录入治综系统,按照“人户分离”进行管理,群众需要出具实际居住证明的,派出所据实出具或打印信息系统内能证明其居住在该地址的凭证。
四是要求各派出所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把易地搬迁户籍管理服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本着特事特办、高效便捷的服务意识,开展电话预约办理、弹性错时办理、主动上门办理以及网上办理等服务措施,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汉阴县公安局
2020年8月4日
联系电话:0915-521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