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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0-11-10 08:35

蒲永继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上七村污水处理的建议》已批转至我局办理,你建议中提到的“建议对上七村污水排放进行集中处理”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结合我县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的工作回复如下:

  加快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农户普遍惠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升,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统一部署,我县已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汉阴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遵循“规划先行、统筹实施”的总体思路,现由环保局编制《汉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旨在为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指导依据。从源头从根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立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处理工艺和规模及系统布局。按照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确定的处理模式和排放标准,结合村庄地理区位等基础条件,优先考虑周边村庄污水纳入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具备条件的,视情况建设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或分散型处理设施,实施就地生态处理。按照“雨污分流、普遍覆盖”的要求,因地制宜对城镇周边的村庄污水纳入市政管网;人口较集中的村庄采取集中污水处理站;山区及人口较分散的村庄采用户用污水处理设备或建设化粪池等设施。涧池突出重点原则,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周边、人口密集地区、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等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要全面开展污水治理。洗涤水、洗浴水、粪便和餐厨污水应纳尽纳、能治尽治、达标排放。农村家庭式、农家乐特色村的污水,要采取预处理等措施。

  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平台和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紧迫性、重要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使污水治理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工作胜利创造有利环境。

  目前,我县集镇污水治理已经实现全覆盖,县城和集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集中处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各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指导县污水处理公司建立健全我县污水处理管理运行制度,加强业务监管,保障我县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保护我县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汉江、月河流域水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


  联系电话:521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