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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0-11-10 08:45

谢守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杜绝垃圾车沿路滴漏抛洒现象的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城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转运是使用吊臂式垃圾转运车,确有抛洒和滴漏现象发生,垃圾处理场也存在渗滤液等污染源,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对转运车驾驶员和中转站环卫工人大力宣传《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说明转运车抛洒和滴漏的危害;二是相互交流学习,通过树立标兵,以优秀带动一般,系统提升转运车驾驶员和中转站环卫工人的业务水平。

  二、坚持严抓重管。一是做到日产日清,通过强化巡查,对城区垃圾中转站的清运情况全面管理,做到垃圾不过夜;二是对即将转运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查看有无遮盖、有无渗滤液滴漏的问题,确保车辆有遮盖、无渗滤液滴漏后方可转运。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对城区垃圾收集转运设备的升级改造,逐步淘汰老旧的吊臂式垃圾清运车,目前,已投运一辆垃圾压缩车,试运行中,垃圾的抛洒及污水滴漏现象得到有效解决。

  四、强化垃圾处理厂的管理。垃圾场二期建设即将竣工,垃圾进场道路全部硬化,出厂车辆不会带出泥土造成扬尘引起空气环境污染。将全面实现压缩式垃圾车转运,各垃圾转运站设有车辆冲洗设备,不宜在垃圾场重复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避免存在水污染可能。目前垃圾场建设均已将渗滤液等污染因素考虑在内,加大渗滤液处理能力,确保渗滤液无害化、达标排放。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


  联系电话:521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