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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0-11-10 08:25

李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环保用车科学管理和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专人管理,完善制度。由家宝公司选派专人对环卫车辆的使用进行监管,环卫车辆驾驶员为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监督员对环卫车辆每天的作业时间、路线进行核实明确,对车辆状况进行摸底了解,不定期跟车督导,确保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倾听民声,错峰运行。在增大机械化作业力度、提升环卫作业水平的同时,对洒水时间进行科学研判,制定符合当前实际的洒水时间,目前时间更改为:早7:00开始洒水至11:00结束,中午13:00开始洒水至17:00结束,洒水车工作期间,有效开展错峰运行,避开行人车辆集中路段,避免影响路面交通及行人通行,同时降低行车速度,减缓水压,有效解决水压过大后喷溅行人、车辆的问题。在降雨量大于10㎜的天气停止洒水作业,避免资源浪费。

  三、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区分城区一类、二类街道,不断提升重点区域、重要路段清洗清扫和保洁降尘水平。以城市主要街道“每日机械化清扫3次以上,洒水不少于5次,每周冲洗不少于3次,喷雾防霾车全天候巡回作业”的标准为切入点,切实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对背街小巷无法开展大型机械作业的情况,我局采购两台手推式清洁车,与人工清扫优势互补,减轻环卫工人负担。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


  联系电话:521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