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提前介入”,提高办案质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推进提前介入有效开展,实现公安机关在侦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推动形成涉黑涉恶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快、稳、准的办案模式,为案件清结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要求,切实扛牢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执行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的工作要求,深刻掌握开展提前介入的精神要旨,遵循依法、适时、适度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有序开展提前介入工作。
强化沟通联系。为增强提前介入的实效性,我院先后多次与公安机关就具体案件进行会商,明确信息员,提前了解掌握案件材料,确保涉黑涉恶案件信息在第一时间能共享。强化线索双向移送,加强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力度,保证涉黑涉恶涉“伞”案件能尽早介入、适时介入。
加强队伍保障。2019年5月,我院扫黑办人员面临干警退休、调职等变动情况,干部由5名减到2名。为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正常开展,院党组及时研究,在第一时间指派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3名检察官调整充实到院扫黑办,为办案提供人员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制度机制建设,联合县公安局及时印发了《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汉阴县公安局关于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活动的若干意见》,就提前介入的范围、时间、方式等细节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形成系统完整的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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