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方案

索引号: xzfgzbmczj-GK-2021-0043 发布日期: 2020-09-06 11:25
来源: 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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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汉阴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方案,予以公告。2020年汉阴县年中调整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260万元,其中计划统筹整合中省市县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7879万元,统筹各类财政涉农资金20381万元,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共525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271个,基础设施项目254个。
  投诉监督单位:汉阴县扶贫开发局汉阴县财政局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凤凰大道47号

  投诉电话:0915-5213526 0915-5273521 12317


  附表: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明细表.xlsx


  汉阴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方案


  1.编制依据

  为持续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整体效益,夯实各镇、各部门任务和责任,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根据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年中方案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调整本实施方案。
  1.1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
  (三)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
  (四)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号;
  (五)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办函〔2017〕55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陕财办〔2017〕36号)、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贫困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负面清单的通知》(陕脱贫发〔2019〕16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10号)、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20〕3号)、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细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陕扶办发〔2020〕19号)。
  (六)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脱指发〔2018〕5号)和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安脱贫办发〔2020〕5号)以及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年中方案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七)汉阴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汉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汉脱领发〔2020〕2号)及汉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汉阴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三十条的通知》(汉脱领发〔2020〕3号)。
  1.2年度任务。
  根据汉阴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围绕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精准安排扶贫项目,加大扶贫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全县剩余1498户3183名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保证21705户64635人已脱贫户稳定脱贫。
  2.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
  2.1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抓增收促脱贫防返贫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2020脱贫攻坚任务,重点以剩余贫困人口及边缘户为主要扶持对象,改善剩余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以及巩固落实21705户64635人已脱贫户脱贫成果,积极支持产业发展,重点解决贫困户增收问题,保证县摘帽、村出列、户退出“576”标准稳定达标,对各级应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实行“按需整合、应整尽整”、大类间打通,对标脱贫攻坚任务实行实质性整合,为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在已建立各镇、各涉农部门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统筹整合机制,确保制度更加稳定、系统、全面,最大限度保证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安全、高效。2019年我县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的《关于落实2019-2020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项目任务计划的通知》(安脱指发〔2018〕34号),对2020年部分产业配套设施、交通、水利项目提前启动实施,该部分项目纳入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本次又根据当前项目实施情况,对部分纳入项目进行调整。
  2.2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根据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年中方案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县脱贫办、县财政局根据资金到位及脱贫攻坚需求情况,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各镇根据2020脱贫攻坚任务以及当前的项目实施情况,围绕2020年统筹整合脱贫攻坚项目,认真完善编制项目,项目完善编制好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县脱贫办。二是强化资金整合。严格按照中省规定,紧紧围绕剩余人口脱贫,“按需而整,应整尽整”,并依据调整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下达资金预算调整,确保实质性整合。三是全力做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了《汉阴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三十条》,支持农业企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激励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开发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对疫情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支持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四是规范整合程序。各项目主管部门将调整统筹整合项目收集汇总审核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县脱贫办。县脱贫办汇总后提出调整实施方案,提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及正式方案上报。
  3.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
  3.1整合项目实施区域。
  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精准安排扶贫项目,重点解决产业发展和脱贫短板,确保全县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户稳定脱贫。
  3.2主要产业布局。
  2020年,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布局和发展优势,继续全面落实贫困户自主发展各项产业扶持奖补政策,加大发展茶叶、蚕桑、猕猴桃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完善利益链接,延伸产业链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夯实产业脱贫,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我县产业布局及主要安排的项目是:1、特色种植,主要包括:优质粮油、茶叶、蚕桑、猕猴桃、拐枣、花椒、黑黄豆、辣椒、魔芋、中药材、蔬菜、食用菌等种植项目;2、畜禽养殖,主要包括:牛、羊、猪、林下养鸡、蚕、蜂等畜禽养殖项目;3、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4、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和示范村项目;5、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6、茶叶、蚕桑、猕猴桃等重点产业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扶持奖补项目。7、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8、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9、蚕桑产业园区项目。
  3.3基础设施布局。
  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围绕基础设施薄弱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农户相对多的非贫困村的小型基础设施、通村通组路、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及小型基础水利工程、水质改造提升和水毁道路修复及道路完善安防等项目。
  4.建设内容
  4.1产业发展类建设内容。
  继续推进“三个一”产业扶贫,新发展茶园1.5万亩、蚕桑7000亩、猕猴桃5000亩、蔬菜3000亩,抓好“土地集约、产业集聚”,每个村产业发展累计不低于1000亩,力求村村都有产业园、户户愿入合作社、贫困人口全覆盖。重点主要通过产业奖补激发贫困群众自主发展产业、持续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村集体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通过发展易地搬迁后续产业,使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有稳定的增收渠道;继续通过产业发展小额贷款贴息等方式促进产业发展。调整后主要内容包括:1、“5321”产业贷款财政贴息及互助资金借款贫困户贴息等金融扶贫,投入资金850万元。2、“雨露计划”资助项目,投入资金620万元。3、对5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投入50万元,采取“三个一”产业发展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投入总资金2850万元。4、对9个800人以上的集中搬迁安置社区后续产业发展扶持,投入项目资金1000万元。5、集体经济壮大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投入资金2815.91万元。6、对20个深度贫困村每村安排15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投入资金3000万元。7、应对疫情影响,为稳定贫困户增收,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900个,投入资金648万元。8、对疫情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投入资金480万元。9、对72个产业基地配套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投入资金3668.38万元。10、在6个村建设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项目,投入资金600万元。11、在10个村建设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为基础,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投入资金1000万元。12、建设蚕桑产业园区项目,投入资金260万元。13、在10个镇巩固建设64条产业发展道路项目,投入资金6594.95万元。
  4.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1、在4个镇11个村建设高标准农田,投入资金1289万元。2、在涧池镇紫云农业园区建设排水工程,投入资金222万元。3、在10个镇巩固提升100个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项目,投入资金2485.9万元,主要包括:取水口、输水管道、蓄水池、管网等水质提升项目。4、对双乳镇、双河口镇、平梁镇、蔡家河村、田禾村、中坝村、洞河村水厂实施水质改造提升项目,投入资金414.08万元。5、修复4个镇4个村水毁道路及道路完善安防项目,投入资金393.27万元。6、巩固提升10个镇137条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投入资金9068.51万元,主要包括:村组道路修复路基路面,涵洞、硬化路肩等建设。
  5.资金投入概算
  5.1汉阴县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总共投入38260万元。
  5.2产业发展类投入24387.24万元。
  投入中央财政项目资金15398.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520.33万元,统筹中央各类整合资金4878.18万元;投入省级财政项目资金1867.6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972.92万元,统筹省级各类整合资金894.74万元;投入市级财政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资金600万元;投入县级财政项目资金6521.0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统筹县级各类整合资金5521.07万元。
  5.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3872.76万元。
  投入中央财政项目资金5934.64万元,其中: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8.67万元,统筹中央各类整合资金5865.97万元;投入省级财政项目资金3205.8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967.08万元,统筹省级各类整合资金1238.73万元;投入市级财政项目资金15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50万元;投入县级财政项目资金4582.31万元,其中:县级财政专项资金2600万元,统筹县级各类整合资金1982.31万元。
  6.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的资金总需求38260万元,全年整合资金38260万元。
  6.1产业发展类资金整合规模及渠道。
  2020年,产业发展类统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24387.24万元。整合资金渠道是:
  1、中央财政项目资金15398.5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520.33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31.46万元,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40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71.93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46.76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634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992.62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4.41万元,中央旅游发展基金47万元。
  2、省级财政项目资金1867.6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2.92万元,省级农业专项资金531.33万元,省级林业改革专项资金19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173.41万元。
  3、市级财政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
  4、县级财政项目资金6521.0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2019年结转资金5521.07万元。
  6.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规模及渠道。
  2020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整合中、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13872.76万元。整合资金的渠道是:
  1、中央财政项目资金5934.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67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401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97万元,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3282.38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985.59万元。
  2、省级财政项目资金3205.8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67.08万元,省级农业专项资金762.14万元,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476.59万元。
  3、市级财政项目资金15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万元。
  4、县级财政项目资金4582.31万元,其中: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00万元,2019年结转资金1982.31万元。
  6.3中央各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统筹整合中央各项资金21333.15万元,其中跨类别使用资金5820.77万元,占统筹整合中央各项资金27.29%。安排使用情况分别是: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589万元,对标脱贫攻坚任务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其中计划安排用于产业发展类资金10520.33万元,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9.35%;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8.67万元,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65%;分别安排用于金融扶贫项目850万元、“雨露计划”资助项目620万元、贫困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28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1000万元、村集体经济壮大扶持及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1351.33万元、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3000万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589万元、蚕桑产业园区项目260万元、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68.67万元。
  2、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632.46万元,安排用于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项目1401万元、村集体经济壮大扶持及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231.46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4.18%。
  3、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40万元,安排用于村集体经济壮大扶持及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240万元,无跨类别使用资金。
  4、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71.93万元,安排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1071.93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0%。
  5、统筹整合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843.76万元,安排用于村集体经济壮大扶持及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386.34万元、贫困户公益性岗位项目648万元、贫困户交通补贴项目480万元、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项目197万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132.42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00%。
  6、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34万元,安排用于村集体经济壮大扶持及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234万元,安排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400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00%。
  7、统筹整合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4275万元,安排用于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3282.38万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992.62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3.22%。
  8、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000万元,安排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14.41万元、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项目479万元、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506.59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00%。
  9、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47万元,安排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47万元,跨类别使用资金占统筹整合2020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100%。
  6.4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减少情况。
  我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260万元,比上年减少971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财政支出重点是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除中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之外,其它中省财政一次性安排的项目资金预计不再安排;二是为了合理安排整合资金规模,防止出现资金缺口,如果在没有资金保障的情况安排了项目支出,势必会形成债务。因此,综合以上中省资金安排的变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规模按38260万元安排,后续将按照省市应整尽整的要求,对后期到位的应整合资金全部纳入整合,并在年底补充增加,保障我县脱贫攻坚资金需求。
  6.5资金统筹整合年中调整规模与年初规模的变化及原因。
  年初统筹整合资金规模38000万元,年中调整增加规模260万元,最终实际计划调整统筹整合规模3826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共调减43个项目3998.02万元。
  ①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调减22个1600万元;
  ②安全饮水项目调减3个,总资金调减16.1万元;
  ③高标准农田项目调减18个,总资金调减2018万元;
  ④农业园区排水工程项目调减资金8万元;
  ⑤水质改造提升项目调减资金5.92万元;
  ⑥金融扶贫项目调减资金350万元。
  2、共调增29个项目4258.02万元。
  ①调增蚕桑产业园区项目1个260万元;
  ②调增产业发展道路项目2个53.96万元;
  ③调增贫困户公益性岗位项目10个648万元;
  ④调增贫困户交通补贴项目10个480万元;
  ⑤调增雨露计划项目资金350万元;
  ⑥调增村集体经济壮大扶持及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资金1520.91万元。
  ⑦调增水毁道路修复及道路完善安防项目4个393.27万元;
  ⑧调增油返砂整治项目总资金551.86万元;
  ⑨调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个,总资金调增0.02万元。
  3、调整原因
  根据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20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年中)审核情况的通知》(陕脱贫办函〔2020〕42号)文件精神,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中用于非贫困村项目进行剔除,增加受疫情影响支持项目、水毁道路修复及安全防护项目。对产业发展道路、高效节水灌溉、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根据目前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大类间调整,部分项目有结余资金的调入有缺口的项目,并对个别已打包建设的道路项目进行了合并,已用其他资金解决的项目进行了调减。
  7.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7.1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1、金融扶贫产业贷款贴息补助标准:对享受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期限为一年的按年基准利率4.35%予以贴息,贷款期限为一至三年的按年基准利率4.75%予以贴息,严禁户贷企用。对互助资金借款贫困户按年6—7.2%予以贴息。
  2、雨露计划补助标准:贫困户雨露计划补助,按照每个符合条件中高职贫困学生每人3000元补助。
  3、支持产业发展补助标准。
  种植业:对建档立卡2020年种植规模在1亩以上(含1亩)。
  ①优质粮油(含水稻、油菜、玉米、薯类、杂粮、黑黄豆)100元/亩;
  ②拐枣、花椒、辣椒、烤烟、核桃、板栗200元/亩;
  ③莲藕、黄花菜、桃李果树、油用牡丹、菊花、香椿、普通露地蔬菜500元/亩;
  ④中药材、苗木花卉、新建桑园、猕猴桃500元/亩;
  ⑤改造茶园500元/亩,新建茶园1000元/亩;
  ⑥新栽种魔芋1000元/亩;
  ⑦无公害拱棚蔬菜1500元/亩;
  ⑧食用菌(含香菇、黑木耳、草菇)1元/袋。
  养殖业:
  ①生猪养殖贫困户购买仔猪奖补:1000元/头,贫困户购买并育肥3个月以上,镇、村核实后,将补助款通过“一卡通”打卡到户;
  ②鼓励由村集体合作社为单位申报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场,采取企业租赁养殖场厂房或村集体以养殖场厂房折股量化入股企业等模式,通过合作社养殖、代养、联合养殖等方式把贫困户嵌入产业链,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按能繁母猪存栏数5000元/头,育肥猪按1000元/头奖补;
  ③对存栏生猪规模100头以上、新建标准化圈舍及配套设施60㎡以上的集体合作社给予200元/㎡奖补;
  ④肉牛养殖:当年出栏牛1头以上(含1头),按肉牛1500元/头,能繁母牛(含产子牛1头)2000元/头奖补;
  ⑤肉羊养殖:当年出栏羊3只以上(含3只),按肉羊200元/只,能繁母羊300元/只奖补;
  ⑥禽类养殖:当年出栏禽10只以上(含10只),按10元/只奖补;
  ⑦养蚕:当年养蚕2张以上(含两张),按每张50元奖补;蚕茧按销售量核算奖补,以茧站收购票据为准,每公斤奖补5元。新建砖混结构标准化专用蚕室(不含附属用房)30㎡以上每平方米奖补300元,改造蚕室每平方米奖补150元;
  ⑧养蜂:当年养蜂3箱以上(含3箱),按每箱500元奖补;
  ⑨水产养殖:新建水产养殖池塘面积1亩以上(含1亩)每亩补助5000元;稻田养殖鱼、虾、蟹等综合种养面积1亩以上(含1亩),按每亩1000元奖补。
  4、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按照每村安排50万元标准采取“三个一”产业发展模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
  5、按照每个800人以上的集中搬迁安置社区安排100万元标准用于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项目。
  6、按每村150万元标准安排用于深度贫困村发展产业。
  7、对开发的贫困户公益性岗位,每人每年按7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8、对疫情期间,外出务工的男女16周岁至60周岁,分别按省外、省内市外、县外市内不超过500元、300元、200元的标准给予务工交通补贴。
  9、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项目和示范村项目按每村100万元补助。
  7.2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基础设施建设是:
  1、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每亩1300元补助。
  2、通村通组道路项目建设标准:路面宽3.5米,厚18厘米,混凝土标号C30;按每公里65万元补助。
  3、“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①补路面(包括补基础工程),按照川道105元/平方米,南北二山110元/平方米补助;②水毁、悬空、砌坎,按每立方米300元补助。最终补助资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补助。
  4、水毁道路修复标准:土方20元/m³、石方40元/m³、回填土石方50元/m³、面板110元/㎡、挡坎320元/m³、边沟650元/m³、80cm涵管580元/延米;安防标准:波形护栏20万/km,警示桩200元/个,道路标牌500元/个。
  5、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水利改造提升以及小型水利设施等按照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决算给予补助。
  8.实施步骤
  一是精确编制完善方案。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2020脱贫攻坚项目库及攻坚任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方面,通过“三排查三清零”排查存在突出的问题和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当前项目实施情况,提出整合资金渠道和调整规模,由项目主管部门对本部门主管实施的项目从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资金、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带动贫困户数等内容进行编制完善审核后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提出初步实施方案,提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总指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编写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审定同意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审核。二是加快实施方案执行。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镇严格按照审核批复项目计划,简化项目招投标、财政投资评审程序,按项目建设时间进度加快项目实施。交通、水利项目要求7月底完成项目实施;深度贫困村项目9月底前完成;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10月底前完成;贫困村桑茶产业扶持项目、产业奖补、“雨露计划”项目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部门、各镇加快报账支付,县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确保11月底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达到92%以上,资金整合率达到80%以上。
  9.保障措施
  9.1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脱贫攻坚指挥办公室提请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和扶贫开发局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资金统筹整合,主动研究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问题,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协调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当年脱贫攻坚任务,及时制定调整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统筹整合调整方案经省市审核后,及时下达项目调整计划,督促各涉农部门、各镇加快组织实施。县财政局根据调整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计划及时调整分配下达预算资金和拨付,按照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及时督促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强化配合,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立调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及时组织财政报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县审计局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成立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专项审计小组,组织对县、镇、村脱贫攻坚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进行全面审计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审计。
  9.2资金管理制度。
  县脱贫办、财政局结合今年疫情影响,修订完善《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分配权限、整合范围、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绩效评价等方面,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专款专用,按照《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汉脱办发〔2019〕17号),实行县镇两级财政报账制,同时实行资金支出“周统计、月通报”制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加快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及报账工作,持续开展扶贫资金管理“回头看”工作,对照存在问题,差漏补缺,补齐短板,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9.3监督检查及审计。
  县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对年度脱贫攻坚计划、资金整合方案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各涉农部门不严格执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挤占、挪用、截留整合资金转移项目用途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县财政局牵头发改、扶贫、审计等部门,对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开展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
  10.绩效目标
  10.1总体绩效目标。
  2020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38260万元,为实现全县剩余1498户3183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保证21705户64635人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为巩固县摘帽成果、通过普查验收、强化后续扶持管理,为我县高质量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10.2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壮大村集休经济产业发展,建强产业基地。采取“划地到户、委托代管、返租倒包、分工分业、务工取酬”等多种方式建立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招商引资、本地培育、投资新建、“镇园联盟”等方式,延长产业链条等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4387.24万元,为全县剩余1498户3183名贫困人口和稳定已脱贫21705户64635户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注入活力。大力新发展茶园1.5万亩、蚕桑7000亩、猕猴桃5000亩、蔬菜3000亩,抓好“土地集约、产业集聚”,使每个村产业发展累计不低于1000亩等特色产业,通过村级集体合作社产业发展扶贫项目,对特色优势产业进行奖补扶持,壮大集体经济,使每个村有主导产业,有示范带动的专业合作社和致富带头人。同时对疫情期间,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按标准给予务工交通补贴,并开发一定的公益性岗位,来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从而保证剩余贫困人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标,保证已脱贫户收入得到巩固提高。
  10.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872.76万元,按照“紧扣标准、注重实效、群众急需、投资规模不减”的原则,对贫困村常住人口在30户以上的自然村组、规模在300亩以上的产业园区主要生产道路、规模在500亩以上的产业园区道路予以实施道路硬化,对贫困区域道路破损严重的县乡村公路予以实施“油返砂”整治。按“安全饮水”规定,全面实施“饮水安全”改造工程,打造“智慧水务”管理平台,改善贫困户安全饮水条件。对水毁道路修复及道路完善安防项目,保证贫困群众生产资料、农产品运输等问题。全面完成全县剩余1498户3183名贫困人口所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部脱贫和巩固稳定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