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阴县2020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土地征收(陕南移民搬迁)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陕政土批文〔2021〕115号

索引号: xzfgzbmzrzyj-GK-2021-0016 发布日期: 2021-01-08 09:06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 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关于汉阴县2020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土地征收(陕南移民搬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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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来的《关于汉阴县2020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土地征收(陕南移民搬迁)的请示》(安自然资字〔2020〕298号)已经省人民政府2020年12月30日经研究同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第十批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的复函》(陕政办函〔2020〕142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汉阴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双河口镇龙垭村,城关镇中坝村、龙岭村、解放村、中堰村,涧池镇军坝村等有关村组19.727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

  二、同意将上述征收为国有的19.7278公顷土地用于城镇建设。由汉阴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划和供地政策合理安排使用,涉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三、有关征收土地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按你市上报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测量成果图、表为准。

  四、当地人民政府要及时足额兑现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