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审计局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3408 发布日期: 2023-03-01 16:21
来源: 县审计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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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县级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和审计结果必须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同时抄报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机关部门(含直属单位、派出机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各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政府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单项工程结算和项目竣工决算,与政府建设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代建、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县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和县政府委托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中央、省、市驻汉单位财务收支;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县级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机构编制管理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家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部门和镇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对违法违规问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八)依法对县本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依法依规对县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十)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二)组织指导各镇开展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专项资金和财务收支及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三)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建设全县电子数据审计系统,建立全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平台,动态跟踪项目建设情况,作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依据。充分利用财务、工程造价软件等计算机技术开展审计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5212051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安全、保密、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组织人事、劳资、资产、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各类创建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组织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建设全县电子数据审计系统,建立全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平台,动态跟踪项目建设情况,作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依据;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政金融审计股(联系电话:0915—5213037

  负责拟订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总体方案,组织审计县、镇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依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负责对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进行审计;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结论性文书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联系电话:0915—5213027

  负责拟订全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组织审计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与县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机构编制情况;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负责依法审计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有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联系电话:0915—5271690

  负责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对县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编制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指导各镇开展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专项资金和财务收支及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府投资审计股(联系电话:0915—5217658

  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依法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察;负责对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县的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有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主要负责人

  汉阴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运波

  2.办公地点

  汉阴县城关镇和平街14号

  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915—5212051

  工作邮箱:253950059@qq.com

  在线联系(QQ):25395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