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3416 发布日期: 2023-03-01 15:15
来源: 县医保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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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医疗保障领域相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招标药品、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监督和信息监测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落实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有关职责分工。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5218381

  负责机关曰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安全、保密、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各类创建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药待遇保障股(联系电话:0915-5218381

  负责组织起草医疗保障领域相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我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落实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全县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做好财政检查和资金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规与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915-5218381

  负责制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监督和信息监测;负责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主要负责人

  汉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韩丹

  2.办公地点

  汉阴县长乐路中段政务服务中心(5楼:业务经办;12楼:行政办公)

  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5-5218381

  工作邮箱:hyxylbz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