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水利局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3458 发布日期: 2023-03-01 15:13
来源: 县水利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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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及水利、防洪、水土保持和重要流域治理等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水资源供应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县城和农村供水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的规划、项目编报和资金争取工作,负责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省市有关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监督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护、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重要河道日常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已建成水利工程,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监督指导农村水利、机电排灌和城乡供水工作。

  (十)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安置政策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镇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组织水利技术成果推广、合作与交流。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5212591。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

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安全、保密、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各类创建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本行业劳动保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计划股(联系电话:0915-5212591)。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水电水保工程计划、规划、项目立项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建设统计及业务信息报送;负责组织全县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行业监督管理及组织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污水处理项目的规划、编报和资金争取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管理股(联系电话:0915-5212591)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监督全县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全县供水的建设管理、水价调整、运行管理等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的组织实施、运行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排灌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做好相关环境污染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河湖长制工作股(联系电话:0915-5212591)承办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县重要河道的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护、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主要负责人

  汉阴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孝军

  2.办公地点

  汉阴县城关镇北城街73号

  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915-521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