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卫生健康局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3457 发布日期: 2023-03-01 15:14
来源: 县卫健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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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配套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配套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县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七)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中医药技术标准、服务规范,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供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落实全县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5218060)。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安全、保密、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各类创建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政医管股(联系电话:0915-5215025)。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监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研究拟订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医院等级评审,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规划、医药卫生健康科研规划、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人才队伍培养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监督指导在职医学教育与各类医疗业务培训、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普及推广;制定实施医疗事故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处理;受理并组织查处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投诉,组织医疗争议行政调解、医疗救护及医疗队工作;负责监督医疗服务和技术准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医改股联系电话:0915-521521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拟订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推进分级诊疗;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用药制度,拟订全县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公共卫生应急股(联系电话:0915-5215705)。负责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免疫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疾病预防控制的综合管理和评估工作;监督检查预防传染病的生物制品供应和使用管理;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妇幼健康卫生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的综合管理与评估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计划与措施,降低出生缺陷率,承担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实施监管;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急救管理与调度指挥,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援、疾病应急救助,并做好卫生应急信息报送;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反恐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老龄健康和人口家庭发展股(联系电话:0915-5211680)。组织拟订协调落实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健康促进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5271936)。拟订全县健康促进与教育、健康宣传和爱国卫生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拟订健康汉阴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汉阴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主要负责人

  汉阴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姚兆明

  2.办公地点

  汉阴县城关镇泰和路中段

  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15-5212272

  传真号码:0915-521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