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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标题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函
办理部门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杨涛 签发日期 2021-10-15 发布日期 2021-10-17 类别 A
正文   罗学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办理陕南避灾移民安置户房产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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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们所提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派专人会同涧池镇政府进行了会商,并到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户较多的五星、新华等村实地调查了解,与村主要干部进行了座谈、沟通,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资料清单。

根据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18)27号)文件,陕南避灾移民安置点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已经纳入试点范围。工作步骤分为五个程序:外业调查,内业审核,数据录入,确权登记,颁发证书。具体工作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汉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市国土局、住建局、市移民搬迁办《关于加快推进避灾移民搬迁宅基地腾退和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国土资发(2015)21号)文件,严格执行农村居民“一户一宅”法律制度;二是安置点用地要依法完善项目用地、规划审批手续。

移民搬迁安置户不动产登记具体要提交下列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2、搬迁户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3、陕南移民搬迁用地批复文件或者陕南移民安置户建设用地批准书,县搬迁办确认的安置点安置户花名册,搬迁户原宅基地使用证,搬迁协议、旧宅基地腾退协议,旧宅基地房屋拆除还耕证明;4、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多层安置提供),地质灾害防治验收文件等;5、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各村陕南移民安置户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后需上报涧池镇镇政府审核,经镇政府审核后报送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我局将按照成熟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