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函
名称 |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函 | ||||||
办理部门 |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鹏 | 签发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日期 | 2021-10-16 | 类别 | A |
正文 |
沈保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蒲溪镇集镇路灯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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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首先,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总体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您在建议中提出,加大对蒲溪镇集镇路灯建设力度,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重大民生项目。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与县财政部门联系,经实地踏勘、调研,目前集镇部分路灯确需更换或维修,初步估算需要资金46万余元;二是由于原我局负责的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已经全部划转县农业农村局,我局仅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经与县农业农村局对接,目前农村路灯照明项目已经纳入乡村振兴的范畴,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正在编制项目清单,并积极向上申报;三是我局也将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力促项目能够尽快落地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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