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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函

名称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函
办理部门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蒋孝军 签发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0-15 类别 A
正文

沈兰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非贫困村产业建设的建议》。


回复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脱贫摘帽,我县创新推行镇园产业联盟、三个一产业模式,在确保富硒粮油、畜牧养殖等传统产业稳中有升的情况下,大力发展茶叶、蚕桑、猕猴桃三大主导特色产业,将贫困群众牢牢镶嵌在产业链上,实现增收脱贫。全县成立“三个一”产业专业合作社136个,入社贫困群众达1.4万余户,累计入社资金8000余万元,基本实现在册贫困户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通过镇园产业联盟、三个一产业发展模式,全县新增特色产业面积达到7万亩以上,其中:茶叶3.5万亩、蚕桑1.3万亩、猕猴桃1万亩、果蔬及其他1.2万亩。在脱贫攻坚期间,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资金使用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因此非贫困村与贫困村之间存在一定的政策差异。2021年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产业发展中,我们将统筹脱贫村与非贫困村扶贫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规划安排,力促非贫困村与脱贫村均衡发展。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落实:
  一、从2021年开始,按照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积极统筹考虑脱贫村与非贫困村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壮大等情况,做到全县产业均衡发展,群众稳定增收。
  二、在前期已经落实35个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的基础上,采取向上争取和县级财政支持的方式,对其余非贫困村继续落实每村50万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重点用于非贫困村产业建设及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力争在2021、2022年实现全县非贫困村全覆盖。
  三、制定完善我县产业奖补政策,对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实行统一标准。进一步加强对非贫困村产业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在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对产业发展到位、群众积极性高的非贫困村予以倾斜。鼓励基础条件相当、资源禀赋相似、地理位置相邻、产业发展相近的脱贫村与非贫困村、非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组建联合党支部及联合社,实现产业发展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同时利用“三资平台”,对全县符合条件的产业合作社予以金融授信贷款支持。
  四、对非贫困村产业发展强化技术指导,指导经营主体加强产业管护,采取以短补长、长短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林下套种(养)模式,增加产业发展效益,实现产业发展土地增值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