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函
名称 |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函 | ||||||
办理部门 |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蒋孝军 | 签发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类别 | A |
正文 |
冉小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观音河村龟湾水产养殖给予苏陕资金扶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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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观音河村龟湾水产养殖给予苏陕资金扶持的建议》,经我局与负责苏陕项目的县发改部门沟通,建议你们按照苏陕项目要求,积极向县发改部门逐级申报,并提前开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将水产养殖项目列入苏陕协作项目库,争取苏陕资金支持。同时我局将积极协调配合,为你们争取苏陕项目资金的支持。 另外,结合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涉渔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局出台了《2021年汉阴县渔业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对达到规模的种养大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贴(稻渔综合种养按照400元/亩标准补助);同时强化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小额贷款扶持扶持稻田综合种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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