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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标题 汉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函
办理部门 汉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张石 签发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1-09-24 类别 A
正文

易正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建成蒲溪镇三堰村文化活动广场的建议》。


回复

非常感谢您对本县文化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你在县人代会上所提的请求建成蒲溪镇三堰村文化活动广场的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一是“十三五”期间,在争取上级脱贫攻坚贫困村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国开行贷款项目中,因你村不是贫困村,所以未能纳入国开行贷款项目,但在全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中,为确保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有基本保障,我局2019年在镇村文化服务中心补短板建设中纳入了三堰村,由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汉文旅广发2019〕82号)文件中,已下达蒲溪镇政府20万元资金用于解决你村建设不少于600平米文化广场一个和不小于60平米舞台一个,同时可适量购置文体活动器材(附拨款凭证),满足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基本设施保障。二是“十四五”乡村振兴期间,我局将积极申报筹措上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资金,通过整合各部门资源,尽最大可能优先考虑你村文化广场的绿化和亮化工程,满足辖区内群众的基本文化活动需求。三是根据你提出的资金需求(130万元)和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要求,希望镇村作为具体实施主体,在寻求县级多个部门支持的同时,我局将在上级没有此类项目的情况下协同镇、村对该项目进行包装策划和项目编报的准备工作,向上级积极反映争取上级资金的注入,持续完善你村文化广场的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